实施医疗和临时救助200万元 除了建设低保家庭的安居房,台商区还加强低保工作的规范化管理,落实低保对象救助政策。去年,全区发放低保、特困供养人员及孤儿保障金共计596万元。 区民生保障局民政科科长卢伟阳介绍,台商区建立健全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去年,全区城市低保标准从540元/月提高到570元/月,农村低保标准从390元/月提高到420元/月,人均补差标准由180元提高至245元。同时,做好低保对象配套救助优惠,落实城乡低保对象电价补贴、物价补贴、广电收视费、殡葬费减免等配套救助优惠,不断完善低保救助网络,较好地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此外,台商区严格执行医疗和临时救助制度,不断加大救助保障力度,简化群众申请流程,缩短申请审批时间。去年以来,共实施临时救助316人次,发放救济金70万元;实施医疗救助“一站式”救助4710人次,补偿110.28万元,人工救助167人次,救助54.08万元。 建设农村独女户 和二女户安居房 台商区在农村计生女孩户和失独家庭等对象上也给予相应救助政策。区民生保障局计生科副科长蔡碧波介绍,去年台商区投入87.5万元,帮助25户居住困难的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建设安居房,目前已全部建设完成并入住。资金补助方面,每户给予补助3.5万元,其中区级补助62.5万元(每户2.5万元),乡镇级配套25万元(每户1万元)。开展“送温暖、体民情、解民忧,生育关怀行动”,去年共走访慰问计生困难户330户,发出慰问金21.52万元。发放计生低保金961人共31.104万元。 同时,台商区加大计生失独、病残家庭帮扶救助力度。区民生保障局计生科工作人员林丹琳介绍,目前全区共有失独家庭22户(含去年新增4户),去年给予新增4户家庭一次性补助共9.5万元,针对失独且满49周岁的夫妻,发放特别扶助金夫妻双方每人每月1500元。去年,在元旦、春节、母亲节和重阳节等节日开展失独家庭慰问,发放慰问金6.7万元。为了方便救助对象就医,区医院、乡镇卫生院和成功医院为失独家庭开设“绿色通道”,为他们提供高效便捷的就医服务。此外,开展失独家庭“关爱小组”服务活动,围绕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养老服务、健康护理、再生育关怀等方面开展活动,真诚地为失独家庭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建立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帮扶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