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志坛(左三)组织志愿者走村串户开展帮扶活动 义务当起“抬梯人” 奔波调解化干戈 2003年3月,百崎乡调委会聘请郭志坛为乡级义务调解员。2013年7月,郭志坛个人调解工作室成立,为台商区首个以个人名字命名的个人调解工作室。 有困难找郭志坛,有解决不了的纠纷,也要找郭志坛。在百崎乡,村民们知晓郭志坛,除了他助人为乐的善行义举外,还有就是他的义务调解。 去年,莲埭村郭某甲雇佣里春村的郭某乙到郭某丙家中做木作装潢装修工作。郭某乙在一次施工中,因操作不当不慎从1.5米高的人字梯上摔下来后脑勺着地。因伤势过重,郭某乙在医治无效后最终不幸去世。事发后,郭某乙的兄弟情绪非常激动,向雇主郭某甲索要60万元的赔偿金,并威胁说不满足他们的要求就要对雇主不客气。郭某甲非常害怕,不知所措。这时有人指引他到乡政府司法所“郭志坛调解室”找郭志坛帮忙求助。 接待郭某甲后,郭志坛感到案情紧急,立刻行动。一番调查取证后,他采取了“背靠背”调解法。5天时间里,他不厌其烦,反复做三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用自学的法律知识告知郭某甲、郭某乙和郭某丙等在此事件中各要承担的责任,又动员一些社会人士参与调解,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共同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最终,促使当事人签订了有关赔偿的书面协议。一场即将引发的群体性上访事件得以顺利化解。 更值得一提的是,自2003年开始调解以来,郭志坛已调解了100多起群众纠纷,但他坚持义务调解,既不收当事人钱财或礼物,连政府给的津贴也不收。 “很多矛盾纠纷,双方就是差个‘梯子’下,我甘心当个‘抬梯人’,让双方都能顺势而下。”郭志坛笑说,调解工作费心费力费钱,但他最欣慰的是矛盾双方能“握手一笑泯恩仇”,促进了社会的安定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