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治理五大类 切实发挥保障作用 据悉,本次城乡低保“最后一公里”专项治理,以整治城乡低保工作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为主线,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将集中治理“人情保”“关系保”“错保”和“漏保”等情形,确保政策落实、对象进准、资金安全、廉洁公正,切实发挥城乡低保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 具体治理内容有主体责任不落实、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以权谋私搞腐败和工作作风不扎实等五项内容。 其中,主体责任不落实的情形有:乡镇不认真履行低保申请受理、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公示等审核主体责任,村民委员会不认真履行协助乡镇做好低保申请受理、调查审核等工作,对困难群众申请低保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突出,未经调查直接将任何群体或个人纳入低保;不认真执行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委会成员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等。 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情形有:不认真执行国家、省、市、区低保政策,不认真落实省政府“应保尽保、边缘从宽、留有缓冲、尊重事实”原则要求,低保提标扩面、重病重残低保政策落实不力、指导督促不到位,政策停留在纸面上,导致符合条件的对象未能得到救助,“漏保”问题突出;低保规范管理不到位,评审程序不规范,不严格执行低保申请、民主评议、审核及终止程序,家计调查、民主评议、公示公开流于形式、走过场,群众和社会不知晓,难以有效监督,动态管理不及时,没有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等。 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的情形包括两种:非经低保对象委托,村干部代为保管低保金存折(卡)问题;丢失、伪造、篡改、销毁低保工作数据、账簿、表册、凭证,或者相关数据、账簿、表册、凭证管理混乱的。 以权谋私搞腐败也包括两种情形:财政供养人员和村委会成员、低保经办人员特别是民政部门干部职工近亲属违规享受低保等“人情保”“关系保”问题;镇、村两级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委会成员利用职务便利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违法违纪问题。 《方案》要求,要认真排查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问题,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紧盯低保经办中对象审核、审批、公示和资金拨付、发放等关键环节,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及时发现解决“漏保”问题。《方案》指出,本次专项治理建立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对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做到立整立改;对属于其他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及时移交相应部门处理;对涉嫌违规违纪的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