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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台商投资区全力打造生态文明新城
2017-06-21 11:29:01 来源: 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 陈小妮  

台商区全力打造生态文明新城

山内村治水成效显著

核心提示

近日,台商区出台《泉州台商投资区贯彻落实〈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了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健全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体系、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和环境治理体系、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完善绿色发展绩效评价考核制度等五大重点任务,全力打造创新、开放、智造、宜居、幸福的泉州台商投资区。

《意见》提出,到2020年,台商区力争实现主要水系水质优良比例总体达到90%以上,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87%以上,近岸海域达到或优于二类水质标准的面积比例达到市里下达的目标要求,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5%以上,自然岸线保有率达到22.86%,森林覆盖率达到18.44%以上,森林蓄积量超过17.92万立方米,林地保有量达到0.4371万公顷。

□本报记者 郭慧杰 陈桂生 通讯员 陈协祥 陈敏敏 文/图

建立国土空间 开发保护制度

今年,台商区将推动实行“多规合一”,即形成一个区一个规划、一张蓝图。以“多规合一”一张图为基础,构建集规划成果数据、基础地理空间数据、建设项目信息、项目审批进度以及审批结果信息为一体的“多规合一”空间信息平台,推动多部门规划信息的互通共享和业务管理的衔接协调。

同时,进一步落实《福建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健全基于主体功能区的区域政策,加快调整完善财政、产业、投资、人口流动、建设用地、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等政策。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建立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控制建设用地总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将用途管制扩大到所有自然生态空间。科学划定并严守生态红线,制定配套管控政策,强化对重点生态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敏感区域、生态脆弱区域的有效保护,严禁任意改变用途,防止不合理开发建设活动对生态红线的破坏。完善覆盖全区国土空间的监测系统,动态监测国土空间变化。

健全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机制

《意见》强调,培育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主体,推进实施鼓励和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及有关政策措施,鼓励各类资本进入环保市场。以环境公用设施、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污染治理、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领域为重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建立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保护的市场机制,加快环境服务业发展,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持续推进循环经济建设,促进循环经济做大做强。实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动生产者落实废弃产品回收处理等责任。完善种养业全过程综合治理、废弃物综合利用制度,实现种养业资源多层次循环利用。加快建立垃圾强制分类制度,开展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完善城乡回收站点、分拣中心、集散市场“三位一体”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意见》还提出要加快发展现代生态旅游业。围绕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节能减排、美丽乡村的现代农业发展目标,大力发展设施农业、精细农业、休闲观光农业和林下经济,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充分发挥滨海资源优势,科学开发利用海洋资源,培育发展休闲渔业,突出蓝色经济培育区旅游主导功能,规划建设独具特色的滨海旅游带、滨海旅游示范区,大力发展滨海旅游产业。

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

《意见》还要求全面落实“河长制”,强化工作属地责任,实施一河一策,落实河湖管护主体、责任和经费,健全河湖执法体系,完善河湖管护标准体系和监督考核机制,到2018年建立形成河岸生态保护、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地下水警戒保护三条蓝线管理制度。建立流域污染治理与河口及海岸带污染防治的海陆联动机制,强化对主要入海河流污染物和重点排污口的监视监测,落实省市下达的各项控制指标,贯彻执行污染物排海溯源追究制度。到2018年,全区小流域Ⅲ类以上水质比例达到80%以上,全面消除劣Ⅴ类水体。到2020年,全区小流域Ⅲ类以上水质比例达到90%以上。

同时,大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2016-2020年,积极推动实施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到2020年,行政村生活污水处置覆盖率达到70%。农村生活垃圾处置方面,到2018年底前,行政村生活垃圾处置覆盖率达到90%以上并完成农村积压垃圾清理任务。2020年底前,所有乡镇、村实现生活垃圾有效治理,生活垃圾收集处置率达到90%以上。有效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到2020年,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农药利用率达到40%以上,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以上。持续推进矿山关闭和矿山复绿工作,严厉打击非法矿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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