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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商区派发政策福利包 鼓励台胞前来投资兴业
2019-01-10 16:05:36  作者:   来源: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

支持台胞实习就业创业 打造台湾人才聚集地

《意见》要求,对符合《泉州台商投资区引进台湾人才暂行办法》规定条件的台湾人才,按每年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区级地方留成部分的60%予以返还,最高不超过8万元;同时,每年提供一次泉台往返交通补贴,单程报销最高不超过2000元。台湾人才如引进前在台商区无房产及购房记录的,免费提供台湾人才公寓或每月1000-1500元的住房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6个月,其中台湾高校毕业生或在大陆高校毕业台籍生毕业5年内到台商区就业创业的,分别给予博士每人每月3000元、硕士每人每月2000元的住房补贴,补助期限不超过12个月。

鼓励区内企业吸收台湾高校、内地全日制高校的在校台籍生或毕业未满一年的台籍学生实习就业,实习实训时间连续不低于15天的,按照每人5000元的标准,由财政补助承接单位。台湾高校、内地全日制高校的在校台籍生或毕业未满一年的台籍学生来台商区实习实训,分别给予博士每人每月3000元、硕士每人每月2000元、本科(大学)每人每月1000元的生活补助,补助期限不超过6个月。

鼓励企业优先聘用台湾人才,企业每新招用一名台湾优秀人才并工作满一年以上的, 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3万元,其中台湾人才入选市级以上高层次人才计划的,给予企业补足至5万元奖励。对来区创业的台湾青年,可按不同业态和投资,提供两年、面积在50至100平方米以内办公场所全额租金补贴,第三年给予50%补贴;同时,对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并正常纳税经营6个月以上的台湾青年创业企业,由区财政按企业正常纳税1-6月区级地方留成部分全额奖励给企业、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

对来区工作的台湾人才和来区创业就业的台湾青年,其子女接受高中阶段(含)以下教育的,可享受本区居民同等待遇,不收取国家规定以外费用,其子女可以在台商区公办学校自由选择入学,由台商区教育文体旅游局给予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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