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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商区派发政策福利包 鼓励台胞前来投资兴业
2019-01-10 16:05:36  作者:   来源: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

扩大两地经济合作 支持台资企业进行技改升级

《意见》提出,支持台资企业采用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和新标准实施技术改造,对年纳税额5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指导目录和台商区产业规划的工业项目,且当年新引进的生产性设备投资额50万元及以上的,按新引进生产性设备投资额5%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台资企业购置列入泉州“数控一代”示范项目产品的,按采购发票总价(不含税)的20%给予购买企业购置补贴(市、区两级各承担30%和70%);按销售发票总价(不含税)的10%给予生产企业补助(市、区两级各承担30%和70%)。

加大台资研发机构的支持力度,对台资企业研发中心经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的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行业技术开发中心、新型科研机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15万元、5万元。对经认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台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经认定为国家、省级创新型试点台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30万元;对首次入选福建省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培育发展库的台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鼓励台湾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科技服务机构、龙头企业到台商区牵头或参与建立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鼓励台湾研发设计、技术转移、工业设计等科技服务业企业共建产业共性技术服务平台,对台商区台资企业牵头设立的省、市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给予一次性奖励70万元、50万元。

对台资企业参加境内展会的,按参展期间实际发生的展位费给予补助,其中国际性和全国性展会补助50%,国内区域性展会补助40%,单家企业享受本项补助当年累计不超过5万元。对企业参加各级政府、外经部门(含贸促会)组织的境外商品展览会的,给予展位费补助,每个展位补助1万元人民币。

对在区台资企业从银行业金融机构借入人民币资金给予贴息,贴息比例为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30%,低于基准利率的以实际利率的30%为准。贴息时间从计算贴息之日起最长不超过2年,每家企业享受贴息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对于台湾六大工商团体(即台湾工业总会、台湾电机电子工业同业总会、台湾商业总会、台湾工商协进会、台湾工业协进会、台湾中小企业协会)来台商区设立办事处或代表处,无偿提供面积200平方米的办公场所,并给予每年50万元人民币的经费补助。

对台湾企业或个人经营民宿项目,在台商区重点引导打造旅游特色街区、特色村、景区范围内,并取得相关许可的,按面积给予奖励扶持,民宿面积在400平方米以下,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民宿面积在400平方米以上,800平方米以下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民宿面积在800平方米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台湾文创团队在台商区重点引导打造旅游特色街区、特色村范围内,参与乡村旅游、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等乡村振兴项目(一般指经营文创旅游类商品),按其实际投入的20%给予一次性奖补,最高不超过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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