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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台商区深化餐饮外烩食品安全监管
2018-09-12 17:35:17 来源: 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   

规范主体准入管理 严格集体聚餐申报

根据《方案》部署,台商区将规范主体准入管理,为符合条件的餐饮外烩经营者依法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依法加强监管,促进其自律规范经营。加强餐饮外烩从业人员(含帮厨人员)健康管理,不定期组织餐饮外烩从业人员按规定开展健康体检。落实职业健康“持证上岗”制度,严禁雇用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帮厨人员。全面落实从业人员健康晨检制度,严格执行公共卫生的“五病调离”要求。

严格集体聚餐申报,督促集体聚餐举办者或者餐饮外烩经营者将50人以上的集体聚餐活动信息如实向村居(社区)食品药品监管网格员(协管员)进行申报,并按集体聚餐规模由村(社区)食品药品监管网格员(协管员)和属地监管所分级开展现场指导。积极利用智能手机、卫星定位和微信小程序等技术手段,推动集体聚餐申报的远程化、智能化和便捷化创新。强化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的工作保障,结合本地实际将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为基层食品药品监管网格员(协管员)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条件。

改善加工场所条件 加强食材溯源管理

《方案》还要求改善加工场所条件,将提升餐饮外烩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融入地方政府的“美丽乡村”和“乡村振兴”计划,作为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短板的重要措施加以推进。结合新农村建设、旧村改造,在村居(社区)设立相对固定、多功能的集体聚餐场地(家宴中心),改善加工烹饪条件。鼓励社会力量经营餐饮外烩“共享厨具”和“共享厨房”,提供可租赁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后厨加工设备。

加强食材溯源管理,严格贯彻落实《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区管委会统一负责、领导、组织,食品药品监管、商务、农业、海洋渔业、林业等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实施食品安全“一品一码”全过程可追溯机制。指导督促餐饮外烩行业率先注册、使用“泉州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系统”,要求餐饮外烩经营者通过“认码交易”的形式采购餐饮外烩所用食材,落实食品安全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义务。实行外烩食材追溯公示制度,要求餐饮外烩经营者在集体聚餐现场公示追溯主体码,引导群众在通过“扫一扫、查来源”的方式,了解查看外烩聚餐食材的溯源情况,提升对外烩就餐的满足感和信任感。鼓励食品生产企业、种养殖基地为餐饮外烩行业订制专业化、可追溯的食材产品和调味品,探索餐饮食材跨环节直供的运营模式,实现“从工厂农田直达餐桌”全过程监管。督促集体聚餐举办者或餐饮外烩经营者落实食品留样制度,配置相关冷藏设备,对100人以上的集体聚餐活动实施“每个菜品100g以上、冷藏48小时以上”的留样要求,并做好留样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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