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人员对外烩餐饮的食材进行抽检 (李雄鸣 摄) 核心提示 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乡宴、乡厨、家宴、外厨、集体聚餐等外烩服务业蓬勃发展。飞速发展的行业给主管部门也带来不小的难题。由于外烩服务涉及聚餐人数众多、聚餐场所条件限制,食材与烹饪工具、餐具等需求采购量大、渠道不明难以追溯,厨师素质参差不齐、游走乡间分散经营,食品安全与场地和就业人员卫生管理难以保障。外烩餐饮服务就业人员规范管理与外烩餐饮食品安全监管问题面临着严峻考验,成为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近日,台商区出台《深化餐饮外烩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深化餐饮外烩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建设成果,加强对新时期餐饮外烩食品安全风险的研判分析,提升符合人民群众餐饮外烩消费需求的监管水平。 □本报记者 郭慧杰 陈桂生 通讯员 陈银江 开展系列探索实践 完善安全监管体系 2017年以来,台商区从规范餐饮外烩经营许可入手,针对餐饮外烩行业的食品安全监管开展了一系列的探索实践,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巩固深化餐饮外烩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建设成果,《方案》要求,建立健全主体准入、聚餐申报、场所改造、食材溯源、落实责任、强化监管、行业自律等工作制度,将餐饮外烩食品安全监管与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提升餐饮业质量安全工程等工作有机结合,促进餐饮外烩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公众外烩聚餐获得感和满意度持续增强,餐饮外烩食品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方案》提出,力争到2020年,全区餐饮外烩经营单位的持证率超过85%,餐饮外烩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上岗率超过95%;调味品、粮油制品、畜禽肉、水产品、水果蔬菜、食用林产品等重点品种的外烩食材基本实现可溯源;东园镇、张坂镇、洛阳镇分别建成餐饮外烩“家宴中心”或者“共享厨房”不少于3个,百崎乡建成餐饮外烩“家宴中心”或者“共享厨房”不少于2个,每年对外发布餐饮外烩“红黑榜”名单不少于2次,每年组织餐饮外烩经营者和食品药品监管网格员(协管员)专题集中培训不少于1次,不定期组织餐饮外烩从业人员开展免费健康体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