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补助标准 开展家属优待工作 除了全面落实各项优抚政策,区财政局还积极做好义务兵及其家属优待工作。区财政局综合科工作人员谢一兰介绍,区财政局每年足额安排专项资金,并根据上一年度全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5%确定优待补助标准,目前义务兵家属优待金为15915元/人,立三等功士兵奖励金为4776元/人,优秀士兵奖励金为1592元/人,大学生应征入伍一次性奖励8000—3000元。 退役士兵地方经济补助政策方面也有所倾斜。吴云娣介绍,台商区2015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5365元(依照惠安县数据),其120%即42438元,扣除部队发放的2年国家退役金9000元,2016年全区秋冬季退役义务兵地方经济补助金的标准为33438元。2016年秋冬季台商区共接收退役义务兵、复员退伍士官95人。谢一兰告诉记者,为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区财政局于今年4月向全区95名2016年秋冬季退役士兵发放地方经济补助金344万元。此外,区财政局支持多层面走访慰问活动,每年安排经费30万元,专项用于节日期间慰问优抚对象、立功受奖军人及驻区部队。 融洽军民关系 拥军惠军达成共识 在落实拥军优抚经费的同时,区财政局把补齐、建立、完善、创新拥军惠军政策作为突破口,积极协调各职能部门,形成全社会拥军共识。 谢一兰介绍,区财政局围绕军民关系融洽核心,加强与区边防大队、消防大队、武警中队等单位的联系,了解部队建设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切实为部队办实事、解难事。比如,协调区国土规划建设部门,为边防大队、消防大队解决营区用地、规划建设、硬化绿化等问题。同时,足额安排资金,支持驻军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协助辖区部队培养新型军事人才、开展技术革新,全力保障部队完成演习训练、国防施工、抢险救灾、维稳处突等多样化军事任务。 值得一提的是,区财政局积极配合区民生保障局举办随军家属就业培训班,落实就业岗位;协调区教育局妥善解决部队干部子女入托、入学、转学等问题,解决部队干部后顾之忧。谢一兰介绍,每年“八一”期间,区财政局安排专项经费,协助区民生保障局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免费义诊活动”,组织义诊队,下乡为部队官兵、重点优抚对象、满60周岁退役老兵提供免费健康检查及义诊服务,获得群众一致好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