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任务 人均体育场地面积2平方米以上 结合新区大开发大建设,合理规划、科学布局全区体育场地设施。建成城区“15分钟”健身圈,到2020年实现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平方米以上的目标。继续将群众体育健身场地建设列入区党工委、管委会为民办实事项目,加快公共体育设施提档升级和覆盖延伸,对有条件的村级水泥场地设施塑胶化,室外场地室内化(灯光、看台、顶棚)。新建居住区和社区严格落实“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另外,未来五年将重点推进白沙片区综合体育中心、海丝艺术公园配套体育健身文化设施、月亮湾水上摩托艇基地的建设。 大力推进与台商区全民健身发展相适应的区、乡镇、行政村三级体育社会组织网络。大力推进全民健身活动站点建设,行政村全民健身站点全覆盖,每万人拥有全民健身站点5个以上。 在打造品牌赛事方面,大力发展广场体育、楼宇体育、园区体育、少数民族体育、民间民俗体育等,推动开展“一乡镇一品”“一村一特色”的全民健身品牌赛事活动。充分利用台商区蓝色经济带的地理优势,不断提升“环百崎湖”健步走活动及“舒华杯”环海丝艺术公园健康跑活动的品牌效应,着力打造沿江沿海环湖路跑、骑行等特色全民健身品牌赛事活动。 充分利用台商区特有的区位优势、自然人文环境便利,以及“依山、面海、环湖、沿江”的资源特点,构建以百崎回族乡为代表的“百崎水上运动展示带”、张坂镇为代表的“最美海岸线滨海体育休闲展示带”、东园镇为代表的“海丝体育文化综合展示区”的 “一心、两带、三区”体育旅游业空间布局,促进“体旅”融合。到2020年,办好5—6项社会效益显著的体育文化品牌活动,每年承办1—2项两岸体育交流赛事(活动)。 实施方案 全面推进四项重点工程 开展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示范区建设工程。根据福建省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示范区建设标准,依据泉州市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示范区建设标准和评审办法,结合台商区实际情况,制定乡镇、行政村、园区等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示范区建设标准。 公共体育设施建设“543”工程。实施公共体育设施建设“543”工程。区一级建有1个体育综合体育中心或中型以上全民健身中心、1个体育公园、1个游泳馆(池)、1个10公里以上城市健身步道或登山步道;镇一级建有1个中型或小型的全民健身中心、1个健身广场、1个游泳池、1条健身步道或登山步道;社区(行政村)一级建有1个多功能运动场或1个风雨球场、1片室外的小运动广场或1片健身广场,1个8件以上器材的健身路径。 全民健身品牌赛事建设工程。充分利用台商区沿海沿湖沿江的自然地理优势,推动周边乡镇、农村大力开展生态项目和海洋项目为主的全民健身品牌赛事(活动),以办好“环湖自行车”“环湖路跑”精品赛事为抓手,以百崎回族乡自身的民族特色为依托,发展具有民族特色的全民健身品牌赛事(活动)。 青少年体育促进计划建设工程。以阳光体育活动为抓手,切实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研究制定运动项目教学指南,逐步形成“一校一品”“一校多品”教学模式。强化学生课外体育锻炼,组织学生开展大课间体育活动,定期开展阳光体育系列活动和“走下网络、走出教室、走向操场”主题课外体育锻炼活动,逐步形成学校、家庭、社区相结合的青少年体育网络和联动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