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台商投资区《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出炉
宣传教育结合实践 建设法治文明新区
核心提示
日前,泉州台商投资区《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出炉。《规划》提出,今后五年是台商区改革创新,全力推进体制创新样板、产业发展高地、城市建设典范、幸福宜居新城的重要时期,台商区将紧扣区“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法治台商区建设的各项要求,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以服务发展、服务民生为主题,以开拓创新、彰显特色为主线,以建设法治文化、突出工作实效为重点,全方位、多层次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基础作用,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为建设泉州台商投资区现代化法治文明新区营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
□本报记者 黄雅珊 郭子芳 杨婷婷 通讯员 吕学海
目标
法治信仰逐步确立。公民信仰宪法法律,自觉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捍卫法治。领导干部敬畏法律,尊崇法治。全社会自觉遵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自觉性明显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
普法机制更加健全。“党委领导、人大政协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更加健全,“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有效落实,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
普法实效持续提升。具有地方特色的法治文化建设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立体化、全媒体平台有效搭建,法治宣传产品进一步丰富,法治宣传触角进一步延伸,覆盖率进一步提升。
主要任务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宣传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和党内法规建设的生动实践,使全社会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
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持把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任务,推动全社会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适应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新形势新要求,切实加大党内法规宣传力度。
深入宣传服务保障台商区建设相关法律法规。紧紧围绕台商区“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加快建设经济强区、推动跨越发展,全面深化改革、生态文明建设、服务改善民生等方面法律法规宣传普及。
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以宣传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推动法治实践为宗旨,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充分挖掘闽南文化、海丝文化、侨乡文化中的法治元素,丰富法治文化活动载体和形式,努力创造富有台商投资区特色、体现时代精神的法治文化。
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法律条文变成引导、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则,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深化法治创建活动,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推动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基本原则,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支撑作用,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
深入开展与促进两岸交流合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按照海西发展规划的总体要求,大力宣传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两岸签署和实施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等与推动闽台经贸合作、构建环海峡经济圈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以更好地服务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和祖国统一大业。
“七五”普法工作要点
深化“法律六进”活动。根据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的不同需求,巩固和提升由“进”到“驻”的机制。大力加强偏远乡村、新建社区、学校、企业和单位以及非公企业、新社会组织等法治宣传,加强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流动人口聚居区等法治宣传,实现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
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动形成宪法及宪法性文件宣传普及由人大机关牵头负责,民法、刑法、诉讼法等基本法律宣传普及由司法机关牵头负责,部门性法律法规由行政执法机关为主负责的“大普法”格局。各责任单位结合“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及行业宣传日、宣传周等主题活动,每年开展或参与大型法治宣传活动不少于2次。
健全完善以案释法制度。行政执法机关要健全和完善执法过程“法律告知”机制,全面准确宣传部门法律法规;司法行政机关要指导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为社会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
健全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各类媒体要在频道、版面、时间、频率、位置、地段等方面保障公益普法宣传任务,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事)例开展及时权威的法律解读,引领社会法治风尚,引导社会法治舆论。报纸期刊、广播电视、互联网和手机媒体要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刊播法治公益广告,法治公益广告在其投放的所有公益广告中比例不低于10%。
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打造普法网站、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多级联动的新媒体普法矩阵,加大投入创作法治类动漫、音频、微电影、微视频、网络游戏、手机APP等导向正确、内涵丰富的新媒体普法产品。
扎实开展法治县(区)、法治乡镇创建活动。把创建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综合目标考评体系,与“文明城市”、“平安建设”等创建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在台商区四个乡镇中选择一至两个基础扎实、条件好的乡镇开展优先创建,在“七五”普法期间,法治乡镇创建面要达到100%。
深化基层组织依法治理。持续深化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推动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2020年前,民主法治村创建面要达到100%。
推动部门行业依法治理。大力推动简政放权,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执法评议考核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深入破解“熟人经济”问题,进一步配套和完善适应台商投资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相关制度。
畅通公民参与法治实践渠道。建立法治宣传主管部门与司法执法、公共法律服务、特殊人群管理等部门的信息互通、业务联动机制,推动前置性普法、针对性普法、防范性普法。建成完善“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到2017年实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法律服务需求。
深入推进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扶持、培育、孵化一批普法志愿者社会组织、健全普法志愿者招募、培训、管理、激励等配套制度,动员吸纳国家公职人员、法律服务人员、高等院校师生等加入志愿者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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