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五”普法工作要点 深化“法律六进”活动。根据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的不同需求,巩固和提升由“进”到“驻”的机制。大力加强偏远乡村、新建社区、学校、企业和单位以及非公企业、新社会组织等法治宣传,加强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流动人口聚居区等法治宣传,实现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 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动形成宪法及宪法性文件宣传普及由人大机关牵头负责,民法、刑法、诉讼法等基本法律宣传普及由司法机关牵头负责,部门性法律法规由行政执法机关为主负责的“大普法”格局。各责任单位结合“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及行业宣传日、宣传周等主题活动,每年开展或参与大型法治宣传活动不少于2次。 健全完善以案释法制度。行政执法机关要健全和完善执法过程“法律告知”机制,全面准确宣传部门法律法规;司法行政机关要指导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为社会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 健全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各类媒体要在频道、版面、时间、频率、位置、地段等方面保障公益普法宣传任务,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事)例开展及时权威的法律解读,引领社会法治风尚,引导社会法治舆论。报纸期刊、广播电视、互联网和手机媒体要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刊播法治公益广告,法治公益广告在其投放的所有公益广告中比例不低于10%。 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打造普法网站、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多级联动的新媒体普法矩阵,加大投入创作法治类动漫、音频、微电影、微视频、网络游戏、手机APP等导向正确、内涵丰富的新媒体普法产品。 扎实开展法治县(区)、法治乡镇创建活动。把创建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综合目标考评体系,与“文明城市”、“平安建设”等创建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在台商区四个乡镇中选择一至两个基础扎实、条件好的乡镇开展优先创建,在“七五”普法期间,法治乡镇创建面要达到100%。 深化基层组织依法治理。持续深化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推动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2020年前,民主法治村创建面要达到100%。 推动部门行业依法治理。大力推动简政放权,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执法评议考核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深入破解“熟人经济”问题,进一步配套和完善适应台商投资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相关制度。 畅通公民参与法治实践渠道。建立法治宣传主管部门与司法执法、公共法律服务、特殊人群管理等部门的信息互通、业务联动机制,推动前置性普法、针对性普法、防范性普法。建成完善“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到2017年实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法律服务需求。 深入推进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扶持、培育、孵化一批普法志愿者社会组织、健全普法志愿者招募、培训、管理、激励等配套制度,动员吸纳国家公职人员、法律服务人员、高等院校师生等加入志愿者行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