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新规施行 帮扶困难群众 民政部门人员上门慰问救助对象 核心提示 近期,泉州台商投资区民生保障局对原《泉州台商投资区关于建立健全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和原《泉州台商投资区城乡困难家庭医疗救助暂行规定》进行修订,并进一步规范民政社会救助(救急难)事项申报办理机制。记者了解到,这些新规定施行后,台商区救助对象的范围扩大了,救助标准提高了,审批程序简化了。 □本报记者 黄雅珊 郭子芳 通讯员 卢伟阳 文/图 概况 实施救助5年 帮扶逾4000人次 台商区民生保障局民政科负责人卢伟阳介绍,临时救助工作是一项传统的民政业务,主要是指对在日常生活中由于各种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非定期、非定量生活救助。2011年,台商区开始建立临时救助制度,实施5年来,共为全区2000多人次实施临时救助,累计发放临时救济资金200余万元,在保障台商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缓解他们突发性、临时性特殊困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台商区城乡困难家庭医疗救助制度同样从2011年开始实施。如今,台商区基本形成针对城乡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及特殊低收入困难家庭等群体的大病住院救助、门诊救助、资助参加新农合的救助服务体系。5年来,共为2200多人次实施医疗救助,累计发放医疗救助资金近1000万元,较好地发挥了医疗救助的整体效益,为缓解困难群众“就医难”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