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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社会力量 参与养老体系建设 根据《方案》,除了支持行政村新建农村幸福院、支持乡镇新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实施政府购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实施特困(低保)失能老人护理补贴项目、支持专业化养老服务组织进入社区建设实体服务站点补助项目、实施养老服务设施财政补贴政策、推进养老服务机构助餐工程建设、支持养老机构建立微型消防站和推进区社会服务中心投入运营等确保省市为民办实事项目和养老工程包任务圆满完成,台商区还将坚持创新发展,引导和撬动社会力量、社会资本参与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2020年,台商区将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推动百崎乡敬老院、东园镇敬老院提升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鼓励通过承包、委托、合资合作等公建民营方式,探索将乡镇敬老院分期分区打包交由专业化养老服务组织或企业连锁经营,在满足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接纳周边村镇散居老年人,推进资源整合,提高运营效益。 同时,台商区将大力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依法做好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后的登记和备案管理工作,进一步放宽民间资本和社会力量申办养老机构的准入条件,完善和落实对民办养老机构的优惠政策;进一步培育壮大专业化服务组织,通过政府提供场地、政策解读、资金引导、资源整合、人才培养等一系列服务,培育和打造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专业化服务组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