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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方式公布!台商区公开征集涉黑涉恶举报线索
2026-10-22 11:31:01  作者:   来源:泉州台商投资区   责任编辑:陈小妮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长治久安,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涉黑涉恶举报线索,欢迎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新型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1.软暴力催收类。为追索债务,对欠款人及其关系人进行电话滋扰、短信轰炸、曝光隐私、PS图片、跟踪贴靠、辱骂恐吓或在有关场所进行纠缠哄闹、聚众造势、散播污名等,逼迫被害人偿还欠款。 

2.恶意索赔类。为牟取非法利益,故意虚构、编造损害事实或以商家存在经营瑕疵为由,假借消费维权、侵权索赔等名义,通过投诉、举报、诉讼、曝光、差评和滥用行政救济权利等方式对被害人施压,索要赔偿。

3.舆情敲诈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收集、捏造、夸大涉及环境保护、医疗卫生、教育招生、工程建设等行业领域主体的负面或不实信息,利用自媒体、网站、短视频等途径,通过持续曝光、批量转发、扩大影响、投诉举报等手段相要挟,以“删帖费”“公关费”“合作费”“宣传费”等名义,迫使被害人给付财物。

4.务工敲诈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应聘务工、承包劳务名义进入施工工地,刻意制造矛盾、放大劳务纠纷,在非法诉求被用工主体拒绝后,采取纠缠滋扰、言语恐吓等软暴力手段,或以劳动仲裁、行政投诉、信访举报等方式施压胁迫,索要误工费、交通费、餐食费、退场补偿费、工程款等不合理费用。

5.碰瓷敲诈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被害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过错故意制造交通事故或虚构人身、财产被侵害假象,采取纠缠滋扰、聚众造势、曝光隐私等软暴力手段胁迫被害人给予赔偿。

6.强迫消费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餐饮住宿、医疗美容、家政装修、旅游购物等常见民生领域,通过虚构低价、夸大效果等方式诱骗被害人消费,通过中断服务、限制离店、暴力胁迫等方式,强迫他人购买高价、劣质产品服务。

7.色情敲诈类。以亲缘、地缘等为纽带,引诱、裹挟未成年人,通过网络交友软件,在线上假冒“处女”招嫖、性交易后,通过发送假病历、PS图片等方式,以住院看病、告诉家人、报警等手段实施敲诈勒索、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

8.裸聊敲诈类。以非法占有他人公私财物为目的,利用通讯工具、互联网等技术手段非法获取个人信息及不雅视频、图像等,进而以损坏他人人格、名誉,揭露他人隐私相威胁索取财物的行为。

9.网络“套路贷”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依托网络平台媒介,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假借贷金额、伪造资金流水、故意制造或肆意认定违约、恶意垒高债务、软硬兼施索债等方式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

10.网络暴力类。通过网络非法获取、曝光公民个人信息,以诬告陷害、恐吓威胁、侮辱诽谤、电话短信轰炸、线下滋扰等软暴力手段,有组织地实施“人肉搜索”“开盒挂人”“有偿代骂”“水军滋事”“刷量控评”“挑动对立”“恶意攻击”的行为。

(二)传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1.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把持基层政权、破坏选举、侵吞集体资产、欺压残害群众的“村霸”“乡霸”;垄断资源、强揽工程、恶意竞标、滥开滥采的“沙霸”“矿霸”;垄断经营、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寻衅滋事、收保护费、干扰破坏工程建设的“街霸”“市霸”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2.制贩毒品、开设赌场、组织卖淫等黄赌毒黑恶合流的犯罪团伙和境内外黑恶势力勾连犯罪线索。

3.操纵控制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黑恶团伙线索。

4.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二、线索反映渠道

(一)全国统一线上举报平台

网上搜索全国“12337”智能举报平台或点击中国长安网、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微信公众号等链接登录举报平台。

(二)泉州市公安局台商投资区分局扫黑办

1.举报电话:

0595-27393110

(工作日时间:8:00-12:00,15:00-17:30)

2.举报邮箱:

qtsqga@163.com

3.举报信箱:泉州台商投资区东园镇南北大道999号台商区公安分局扫黑办(邮编:362122)

(三)泉州台商投资区扫黑办

1.举报电话:

0595-27393076

(工作日时间:8:00-12:00,15:00-17:30)

2.举报邮箱:

qztsqga@163.com

3.举报信箱:泉州台商投资区东园镇杏秀路706号行政办公大楼315室台商区扫黑办(邮编:362122)

对通过上述途径获取的线索,泉州台商投资区扫黑办将全力做好转办、督办、核查、反馈等工作,必要时启动提级抽查复核工作,推动查深查透。同时严格落实线索保密、人身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提供重大线索,协助破案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来源:泉州台商投资区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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