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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妇女儿童权益法治保障新路径 台商区一案例入选全国十佳
2025-12-19 11:37:31  作者:   来源: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陈小妮

本报讯 (融媒体记者罗剑生 通讯员王珏 郭聪杰)日前,全国妇联联合全国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中国女法官协会、中国女检察官协会、全国律协女律师协会共同发布第六届“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由福建省总工会、泉州市总工会推荐,泉州台商投资区总工会办理的《工会监督织密权益网 守护女职工“孕期”权益——工会“一函两书”维护孕期女职工权益案》成功入选,成为全国具有示范意义的典型案例之一。

本案当事人陈某某(女)于2021年6月入职泉州市某公司,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2024年5月,陈某某因怀孕需保胎休养,依法提交医院证明并申请病假。然而,在其休假期间,公司多次催促返岗。陈某某按期复工后,却被公司以“合同期满”“旷工”为由口头解除劳动关系,严重侵害其合法权益。随后,陈某某向台商区职工法律服务一体化基地寻求帮助。

接到投诉后,该基地迅速启动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工作机制,第一时间向用人单位发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并派出劳动法律监督员、法律援助律师和调解员实地调查。面对企业负责人消极配合的情况,基地联动民生保障局、法院、司法、妇联及检察院等多部门协同推进,依法向公司发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建议书》,形成强大监督合力。

经工作人员多次释法说理,明确指出女职工在孕期依法享有劳动合同续延权利,企业单方解约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最终促使公司认识到自身错误,主动向陈某某道歉,并达成调解协议,支付包括工资、经济补偿及其他补贴共计9.2万元,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

该案的成功调处,充分体现了工会组织通过“一函两书”制度与多部门联动机制,在维护女职工特殊权益中的关键作用。不仅切实保障了孕期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也为用人单位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推动企业规范用工管理。此次入选全国十大典型案例,彰显了泉州台商投资区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深化依法维权方面的创新实践与显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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