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融媒体记者罗剑生 通讯员周林锋)近日,泉州台商投资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联合惠安县人民法院,开展台商区物业小区《民法典》物权篇普法宣传培训会,深化“民法典宣传月”宣传实效,助力提升全区物业服务水平。
各乡镇相关分管领导、各小区党支部书记、业委会主任、各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共165人次参加培训。惠安县人民法院台商区法庭王泽钊法官围绕《民法典》物权篇中与物业服务、居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典型案例,重点讲解物业合同权责、公共收益管理、业主权利与义务、纠纷调解等热点问题,针对物业服务中常见的“空置房屋是否要交物业费”“房屋质量问题是否属于物业服务范畴”等现实难题,提出合法合规的解决建议。
培训会采取“以案释法+互动答疑”的方式,同时发放《民法典》答疑宣传册,助力物业企业补足服务短板、提升服务水平,厘清权利义务边界,为预防和化解住宅小区矛盾纠纷奠定法治基础。台商区将持续推动“普法进小区”,推动普法宣传与法律服务、纠纷调解等工作深度融合,切实解决居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