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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商区修订《进一步促进建筑业发展壮大的若干意见》
2022-06-22 10:40:08  作者:   来源: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陈小妮

推进建筑产业高质量发展

台商区修订《进一步促进建筑业发展壮大的若干意见》

本报讯 (记者陈桂生 通讯员黄福权)为推进建筑产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推进建筑业深化改革,推动创新、驱动发展,促进建筑业发展壮大,提升建筑业竞争力,今年泉州台商投资区对《进一步促进建筑业发展壮大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行修订,有效期至2026年3月3日。

实施扶优助强发展战略

特级施工总承包资质奖励1000万元

据悉,《意见》中建筑企业为企业主营业务是工程施工(含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企业)、工程设计、工程勘察、工程监理、工程质量检测、园林绿化施工等类型的企业。

《意见》指出,鼓励企业晋升回迁,引导区内企业转型升级,鼓励区外企业迁入本区,提升台商区建筑业行业整体实力。企业首次取得下列资质等级的或新迁入企业具备下列资质等级的,予以奖励:特级施工总承包资质(施工综合资质)奖励1000万元;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奖励200万元;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施工总承包甲级资质)、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工程监理综合甲级资质(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奖励100万元;施工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施工专业承包甲级资质)奖励50万元;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甲级资质奖励30万元;施工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奖励10万元。其中铁路、港航、水利水电、电力、矿山、冶金、石油化工、通信工程、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奖励标准按上述标准的1.5倍执行。

支持建筑企业以核心技术和核心产品为依托,创立企业特色品牌,打造“泉州建筑”品牌,鼓励企业创建优质工程。对台商区建筑施工企业承接的总承包工程项目获得下列奖项的给予奖励:获得“詹天佑奖”“鲁班奖”“李春奖”“大禹奖”奖励50万元;获得“华东地区优质工程奖”奖励25万元;获得“闽江杯”奖励10万元;获得“国家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奖励15万元;获得“省级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优良项目”奖励5万元。其中获奖项目为区内项目的,奖励标准按上述标准2倍执行。

鼓励建筑企业增产创收,对建筑业年度总产值和年度经济贡献达到下列标准的,予以奖励:完成年度建筑业总产值达50亿元以上,且较上一年度增幅达到10%以上的,同时全年在本区经济贡献总额达5000万元以上的,奖励50万元;完成年度建筑业总产值达10亿元以上,且较上一年度增幅达到10%以上的,同时全年在本区经济贡献总额达1000万元以上的,奖励25万元;完成年度建筑业总产值达3亿元以上,且较上一年度增幅达到10%以上的,同时全年在本区经济贡献总额达200万元以上的,奖励10万元。

加大建设科技创新力度

省级及以上示范基地奖励200万元

《意见》指出,推广建筑工业化体系,坚持推进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信息化管理、智能化应用,坚持建造方式创新,大力发展装配式混凝土和钢结构建筑,不断提高装配式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例。加大力度推动政府性投资项目开展建筑工业化和新技术应用示范。积极推广装配式装修,引导建材企业研发适应新的建造方式的新材料、新工艺,推动该区建材产业链的升级发展。在台商区投资设立建筑产业化基地并获得省级及以上示范基地认定的,给予200万元奖励。

引导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鼓励建筑企业与高校和科研单位合作,充分发挥科技进步的先导作用,引导建筑企业参与省部级各类科技示范工程的建设,增强企业核心技术储备,促进建筑企业进入高端市场,提高建筑业的科技水平。鼓励企业申报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表彰奖励对科技示范工程和施工技术原始创新等有突出贡献的工程项目部和技术带头人。区内建筑企业建立科技研发中心,并获得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奖励50万元。

同时,支持企业办公和总部建设,保障建筑企业基地建设用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上,安排适量用地保障建筑企业基地用地需求,支持建筑企业科研、培训与工业化生产基地建设,保障建筑企业科研培训基地以及建筑工业化基地的建设用地。鼓励建筑企业在本区办公,适时启动“建筑企业大厦”建设项目,以优惠条件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进驻,促进企业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本区建筑企业购买区属国有企业自持的商业用房用于办公的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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