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 泉州台商投资区 > 社会民生 > 正文
泉州台商投资区城乡低保标准提至每月900元
2022-06-22 10:10:30  作者:   来源: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陈小妮

本报讯 (记者黄雅珊 通讯员杨黎静)泉州台商投资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原来的每人每月775元提高至900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也同时提高,新标准自2022年4月1日起执行。这是记者近日从台商区民生保障局民政科了解到的消息。

据悉,为持续提高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水平,改善困难群众生活状况,根据城乡低保标准动态联动机制,泉州市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城乡低保标准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45%—48%确定,台商区的最低工资标准是1960元,确定比例为46%,即台商区城乡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775元提高至900元。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由基本生活标准、照料护理标准两部分构成。新标准中基本生活标准按照当地低保标准的130%确定,照料护理标准分全自理、半护理、全护理三档,分别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0%、25%、50%确定,对机构集中供养的,救助供养标准统一提高到分散供养的150%。

调整后,台商区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方面,分散供养的是每人每月1170元,集中供养的是每人每月1755元。照料护理标准方面,若是全自理的,分散供养的是每人每月196元,集中供养的是每人每月294元;若是半护理的,分散供养的是每人每月490元,集中供养的是每人每月735元;若是全护理的,分散供养的是每人每月980元,集中供养的是每人每月1470元。

近年来,台商区强化低保、特困供养兜底保障功能,落实低保对象应保尽保,落实特困供养人员应养尽养。截至去年12月底,台商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兜底1646户2860人,全年发放低保金1967.25万元;共有48名特困供养人员,其中分散供养29人,集中供养19人,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实现100%集中供养,累计发放特困供养金83.27万元。


  • 关于我们/广告服务/法律顾问
  • 闽ICP备16011584号
  • 泉州台商投资区融媒体中心主办 地址:福建省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 邮政编码:362122
  • 泉州台商投资区融媒体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