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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处大件垃圾暂存点投用
2021-12-29 13:01:07  作者:   来源: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陈小妮

本报讯 (记者黄雅珊 通讯员陈春萍 黄侯坚)为加强大件垃圾规范管理,杜绝随意堆放现象,促进其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利用,日前,泉州台商投资区在4个乡镇设立8处大件垃圾暂存点已投入使用。

记者了解到,自2017年垃圾分类工作启动以来,台商区高度重视,把垃圾分类作为改善人居环境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加大投入力度、规范分类标准、强化宣传教育、完善运行机制,初步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牵头、试点带动、全民参与”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运行格局。

大件垃圾暂存点覆盖四乡镇

大件垃圾,是指重量超过5公斤或体积超过0.2立方米或长度超过1米,且整体性强的废弃物,主要包括废旧家具如床垫、沙发、书柜等,但不包括家用电器电子类废弃物、建筑垃圾、园林垃圾。

台商区鼓励村民、小区(企业)自行将大件垃圾运送至各乡镇大件垃圾暂存点,通过预约定时定点收集的方式,由第三方公司到各乡镇大件垃圾暂存点进行收运,再集中运输至泉州市北峰大件垃圾处理站进行处置。

目前,台商区在4个乡镇共设置了8处大件垃圾暂存点。分别是洛阳镇的群山村石船自然村垃圾中转站(靠近白沙路口)、屿头村沉降室;东园镇溪庄村坑园路中南科技对面的垃圾中转站、群青村旧杏秀路爱尚幼儿园后面垃圾中转站、后港村旧杏秀路友信通信边垃圾中转站;张坂镇苍霞村建桥混凝土斜对面的垃圾中转站、滨湖南路百尚好企业西侧玉埕垃圾围;百崎回族乡莲埭村495号的垃圾中转站。

据悉,若未按规定投放大件垃圾,台商区将根据《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对乱投放、堆放大件垃圾者,由区城市管理分局责令清理,并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公共机构实施垃圾分类

记者了解到,台商区启动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基本实现公共机构全覆盖,包括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各部门,省、市驻区有关单位(含下属单位和派出机构),区属各国有企业共236个。百崎乡作为2021年全域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乡镇,按照“六个有”标准(有县乡工作机制、有宣传发动、有资金保障、有减量成效、有现场总结推广会等)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东园镇作为区管委会所在乡镇,按照“四分类”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此外,台商区以党建为引领,借助“党旗红飘起来,垃圾分类动起来”活动,推动党员干部带头示范,打造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尊湖小区。

台商区鼓励各乡镇做好环卫工作与垃圾分类相衔接,逐步淘汰并采用橘黄色其他垃圾桶。目前78个行政村中,43个行政村已实现垃圾收集桶覆盖。此外,台商区在全区10条主要道路(东西大道、南北大道、亚艺街、滨湖东路、学堂南街、学堂北街、学堂西路、学堂东路、滨湖东路、杏秀路)两侧设置安装垃圾分类果皮箱44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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