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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中央、省委、市委、区党工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经区党工委同意,从2021年3月下旬开始,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巡察时间20天左右。日前,巡察组已进驻被巡察单位。 区党工委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组 组 长:张建发 副组长:荣 跃、黄实权 被巡察单位:区党群工作部、综治工作办公室、环境与国土资源局、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科技经济发展局、民生保障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公安分局 专门值班电话: 18150593856(工作日8:00—20:00) 通信地址:福建省台商区B0323号邮政信箱 邮政编码:362122 信访受理范围: 根据巡察工作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推进营商环境建设过程中存在的责任履行不到位、政策落实不到底、党员干部不担当不作为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和被巡察单位认真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