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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6:招生要求 1.严格控制班生规模。各乡镇要认真做好教育发展规划,确保义务教育学位的落实。要严格按计划招生,初中班生额应以45人为宜,班额不超过50人,尽量杜绝班生额超过50人的大班额现象。个别学校因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比较多,需突破50人的,要先报区教育文体旅游局教育事业科备案后方可招生,但不得超过54人。各校应严格按文件要求进行招生,如尚有空余学位,申请人于2020年8月1日-10日到区教育文体旅游局教育事业科登记申请,填写《泉州台商投资区2020年初中空余学位入学申请表》(附件5),由区招生委员会、区教育文体旅游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各校均不得接受不符合本招生办法学生的入学申请,泉州第十六中学原则上不得招收属东园中学、玉埕中学、百奇民族中学、秀江中学招生片区的学生。 2.规范招生行为。初中招生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广大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重要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学校要依法规范初中招生入学工作,严格按招生入学程序,建立公开透明的工作制度,加强招生政策的宣传,落实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凡符合入学条件的要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给予办理,不符合的要给予明确答复和耐心解释说明,及时化解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切实维护招生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确保2020年秋季初中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3.严肃招生行为。所有公民办学校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采用笔试或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不得违反教育主管行政部门规定另行组织招生报名,不得自行通过任何形式的提前摸底、意向登记、信息登记、网上预约等方式进行预报名争抢生源。各学校不得擅自对教育主管部门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提供本校毕业生的档案资料,学校或教师个人不得接受任何初中学校招生的劳务费或宣传费等,严禁“以钱择校”、“以分择生”、“以权入学”。若违反规定,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查处有关当事者,并追究有关学校主要领导的责任。 各校应于9月15日前完成新生学籍档案信息的录入,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确认学籍,并按规定建立学生学籍管理档案(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信息必须统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