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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台商区疫情应急指挥部发布22号通告
2020-03-20 09:43:04  作者:   来源:泉州台商投资区   责任编辑:陈小妮

泉州台商投资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应急指挥部第22号通告

为有效防范和应对境外疫情输入,巩固我区当前平稳的疫情防控局面,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根据有关规定,对全国各口岸入境进入我区的中国大陆公民、港澳台同胞和外国公民(以下简称境外进入台商区人员)无差别执行健康管理服务,具体通告如下:

一、落实健康管理制度

(一)所有境外进入台商区人员应通过“来泉登记”小程序,提前如实登记个人相关信息;抵达台商区后须及时主动配合所在地乡镇、村委会如实、准确填报个人身份、健康状况、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

(二)本区居民亲友、企事业单位职工或客户计划近期从境外进入台商区的,相关个人、单位应提前3天将抵台商区航班、车次等行程信息和联系方式向所在地乡镇、村委会报备。

(三)酒店旅馆、民宿等提供住宿的单位、业主要严格落实境外进入台商区人员登记报告制度,将相关信息向属地乡镇、村委会报告。

(四)疫情防控期间,口岸管理部门要严格落实口岸检疫、防控措施,境外船舶人员不得上岸;严禁海上作业人员与境外船舶船员密切接触。

二、实施集中医学观察

2020年3月15日前,所有境外进入台商区人员(未满14天的),一律进行核酸检测,并严格实行14天居家医学观察。3月15日以后,所有境外进入台商区人员(含港澳台地区、经其他口岸入境),一律进行核酸检测,并严格14天集中医学观察,集中医学观察期间食宿费用自理。

居家医学观察和集中医学观察期间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者,统一安排至定点医院进行排查诊治。

三、严肃责任追究

对未按规定申报境外进入台商区人员信息的个人、单位,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对故意隐瞒接触史、旅居史及谎报瞒报病情,或拒不配合相关疫情防控措施,造成新冠肺炎传播或有传播危险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请广大居民共同监督。

台商区热线电话:27552005

各乡镇热线电话:

洛阳镇 87481506

东园镇 87581231

张坂镇 87512006

百崎乡 87551641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泉州台商投资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0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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