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 泉州台商投资区 > 社会民生 > 正文
泉州台商投资区残疾人两项补贴 标准提高
2020-03-18 12:14:12  作者:   来源:今日台商投资区   责任编辑:陈小妮

残疾人两项补贴 标准提高

涉及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

本报讯 (记者黄雅珊 通讯员陈伟霖)记者近日从泉州台商投资区民生保障局了解到,台商区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据悉,提高标准的残疾人两项补贴分别是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生活补贴方面,60周岁及以上重度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每人每月100元;60周岁及以上轻度残疾人、59周岁以下城乡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家庭年人均收入在台商区低保标准100%—130%的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70元提高到80元。护理补贴方面,重度残疾人一级护理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110元提高到115元;重度残疾人二级护理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60元提高到85元。

台商区持证残疾人要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应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之一:属于城乡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家庭年人均收入在台商区低保标准100%—130%的重度残疾人;60周岁及以上无固定收入的残疾人。此外,2020年1月1日后申请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应是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6个月以上)照护的重度残疾人。

据了解,两项补贴的申请由残疾人本人或委托人持申请材料向户籍所在的村提出申请,经乡镇初审、区残联审核后,报区民生保障局审批并公示。

台商区残联工作人员介绍,提标和动态调整机制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提标后,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将根据省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情况而相应调整。


  • 关于我们/广告服务/法律顾问
  • 闽ICP备16011584号
  • 泉州台商投资区融媒体中心主办 地址:福建省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 邮政编码:362122
  • 泉州台商投资区融媒体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