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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台商区发布15条用工指南
2020-02-26 20:47:44  作者:   来源:今日台商投资区   责任编辑:陈小妮

打通政策“操作链” 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台商区发布15条用工指南

核心提示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为加强用工保障,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泉州台商投资区打通政策“操作链”,发布了15条用工补贴指南。

□本报记者 黄雅珊 通讯员 骆耀东

鼓励企业增产

企业生产疫情防控急需物资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在疫情存续期间,对为疫情防控急需物资坚持生产的企业(经台商区工信部门认定、列入应对疫情有关工作机构确认的口罩和防护服生产企业),按照该企业坚持在生产一线工作的职工人数(连续工作不少于10天)每人每天补助100元,每家企业最长补助期限为30天。

促进企业招工

企业新招用员工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对台商区工矿企业从2020年2月开始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企业新招用员工(在泉首次就业)在本企业稳定就业满1个月、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个月以上的,按每人500元标准给予企业招工补贴(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每人可享受一次,每家企业最高补贴10万元。

企业老员工引新员工奖励补贴:从2020年2月起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台商区企业老员工介绍新引进熟练工(熟练工由接收企业认定)、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等(包括技工学校),对引进的初次在台商区企业稳定就业满1个月、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个月以上的,按照每引进1名奖励500元的标准给予老员工引工奖励补贴(劳务补助),由台商区民生保障局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给企业,再由企业发放给老员工。其他事项按市人社局、财政局、住建局《关于印发鼓励招工引才十条工作措施的通知》执行,本政策不得重复享受。

中小微企业新招用员工补贴:对台商区中小微企业新招且2019年底未在台商区就业的泉州籍员工,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个月以上,且2019年12月31日前未在台商区缴交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19年12月31日前未在台商区企业就业发放过工资的,自2020年2月起至疫情解除当月给予800元/人/月补助,入职时间在2月份之后的,以实际入职当月计起。申请时间为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有效,由台商区民生保障局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给企业,再由企业发放给申请人。

企业“点对点”接回员工一次性劳务补助:对来源地相对集中的非疫情重点地区的新老员工,企业包车(含列车车厢、飞机)、拼车等方式接回,在疫情响应期间,向台商区民生保障局或行业主管部门报备后,由企业包车接回的,按企业赴外地招工引才补贴标准,分别给予企业赴省外、省内其他地区5000元、2000元的一次性劳务补助(最多补助2次),此项补贴不与台商区其他交通补贴重复享受。

一次性稳岗失业保险补贴: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减员率不高于2019年末全国城镇登记失业率3.62%),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面临暂时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经区科经局认定),按申请当月该企业参加失业保险人数给予返还6个月台商区月人均失业保险金。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降低企业成本

疫情期间不停工一次性稳就业奖补:在疫情存续期间,经台商区工信部门认定(提供重点企业名单),对积极采取措施稳定职工队伍(减员率不高于2019年末全国城镇登记失业率3.62%)、保持连续生产的重点企业(期间每月用电量或用气量均不低于2019年12月的70%),按该企业参加失业保险职工数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奖补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享受2020年春节不停工连续生产稳就业奖补的不得重复享受本政策。减员率计算方式:(3月份企业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月份企业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月份企业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00%。

企业开展线上职业技能培训补贴:企业、培训机构利用现有培训平台,采用电脑PC端、手机APP的云课堂、掌上微课堂等方式开发符合企业需求的培训课程,由企业或培训机构将参训人员实名制登记相关材料发送至就业及机构进行实名制登记,企业通过“泉州职业技能提升服务管理平台”申报培训方案,由人社部门或行业主管行业部门审核培训方案,方案通过后,开展相关培训,培训合格并取得证书的,给予企业每人800元、1000元(急需工种)的培训补贴。

延期缴纳社会保险费:对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用人单位可延期3个月办理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业务;对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期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困难企业,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缴费,其间不予加收滞纳金,逾期办理缴费不影响参保个人权益记录、待遇发放。如申请条件和补贴有所变化,以最新的文件为准。

企业“停薪留岗”人员工资补助:对台商区规上工业企业属湖北等疫区员工中属于重要管理岗位和关键技术岗位的(由企业认定),因疫情延迟返岗给予“停薪留岗”的,按照台商区人均最低工资标准(1720元)的20%给予补助。按照实际延迟返岗月数进行补贴,最长不超过3个月。

加强用工保障

企业招聘信息发布服务:运用各类网上招聘平台,依托中国海峡人才网、泉州市人才市场网等招聘网站开展线上网络招聘活动,并依托泉州台商投资区、台商区民生保障局、台商区各乡镇微信公众号协助企业发布招聘信息。在疫情期间为缺工20人以上的规上企业提供免费发送招聘短信服务,短信对全区适龄劳动人群全覆盖,服务期限2个月。

用工调剂平台一次性就业创业服务补贴:行业协会、村基层就业服务平台、人力资源中介机构等社会组织搭建平台为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生产企业(经台商区科经局认定、列入应对疫情有关工作机构确认的口罩和防护服生产企业)开展淡旺季用工调剂(用工峰谷及余缺地调剂)。从即日起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降低申请门槛,对调剂平台组织开展企业淡旺季用工调剂(调剂用工时间满1个月),经台商区民生保障局审核后,给予用工调剂平台一次性就业创业服务补贴。补贴标准为,为企业累计调剂用工10人以上(含10人),按2000元/人补助,其他事项按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用工保障工作的通知》执行。

人力资源机构引工补贴:依托异地商会建立劳务协作工作站、为台商区企业引进就业人员(需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职业院校,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每引进1人奖补1000元。

校企合作引工补贴:对与台商区企业签订校企合作协议,为企业成批输送40人及以上毕业生(需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大中专院校(含技校),给予院校每输送1人500元的奖励补贴。

就业见习补贴:对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大中专院校(含技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的见习单位,按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200%给予就业见习补贴。

区民生保障局劳动保障科咨询电话:0595—27390571;

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咨询电话:0595—27396657;

区社保中心咨询电话:0595—68182106(失业保险),0595—68182105(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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