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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商区疫情应急指挥部发布第16号通告!
2020-02-15 23:19:56  作者:   来源:泉州台商投资区   责任编辑:陈小妮

泉州台商投资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应急指挥部第16号通告

为切实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我区各类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含微小超市)、小理发店、小修理店(含规模较小的汽车、摩托车修理店)等“五小”个体经营户(不含娱乐场所、洗脚店、棋牌室、幼儿托管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简称经营户)疫情防控落实“五个到位”,通告如下:

一、雇用员工管控到位。雇用员工必须身体健康、持证上岗、实名登记。疫情期间,不得雇用湖北等重点疫区新来人员。要严格员工健康管理,佩戴口罩上岗经营,做好每日2次的体温检测及登记。

二、顾客管理到位。严禁未佩戴口罩顾客到经营场所,并对顾客进行体温检测。如发现员工、顾客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来自重点疫情地区人员,拨打区医院电话,由专用车辆转运至区医院发热门诊就诊;非重点疫情地区人员,拨打电话至乡镇卫生院,由专用车辆转运至乡镇卫生院发热门诊就诊;同时,立即向辖区乡镇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三、场所管理到位。保持经营场所的通风换气,疫情期间,不得使用空调。场所必须符合安全要求,每日要对经营场所进行2次以上全面消杀;切实保障电、气、设备、消防安全。对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废弃口罩应专门收集。有厕所功能的,须具备粪便收集处理设施。

四、防控措施到位。经营户按行业类别细化防控措施。

1.小作坊:要准备好体温计、口罩、消毒水、手套等疫情防控相关物资,确保上岗人员具备相应防护用品。

2.小餐饮店:严禁采购、加工、出售野生动物及制品,严禁制售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白条肉及禽类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变质过期和三无食品。增加打包服务、外卖服务。鼓励缩短营业时间,并在显著位置张贴营业时间公告。禁止包厢服务,取消堂食服务,面积50平方米以下的,顾客不得在店内用餐;营业面积较大(50平方米及以上)的,经营单位经市场监管部门批准可在大厅提供个人服务,就餐人员必须同向而坐,间距保持在1米以上。保持就餐场所内部环境整洁,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必须清洗。对走廊、电梯、扶手、洗手间等增加消毒频次。厨余垃圾加盖、分类及时清理。

3.小食杂店(含微小超市):严禁销售假冒伪劣、变质过期和三无食品,可容纳10人及以上的超市必须安装云监控系统实行实时监控。顾客必须分人次有序进出,人员须间隔1米以上。

4.小理发店:必须实行预约服务,避免出现店内等候顾客超过2名,实行快剪,不洗不吹或使用一次性毛巾,对理发工具、毛巾等用品做到一人一消毒。

5.小修理店(含规模较小的汽车、摩托车修理店):必须实行预约服务,避免出现店内客户等候。对外地牌照、非泉州籍身份信息的客户做好实名登记,及时向所在乡镇、村报告。做好车辆维修前后的消毒,维修人员应佩戴口罩、手套。

五、网格管理到位。各乡镇、村必须落实属地责任,督促辖区经营户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要充分发挥各村网格员、小组长作用,对辖区内所有经营户做到“网格到人、宣传到店、监督到店停(业)”,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立即劝停;对于不听劝阻的,联系执法部门,予以强制关停。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巡查监管,每天安排不少于1辆宣传车进行宣传,坚决取缔擅自占道、摆摊设点经营活动。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举报电话如下:

洛阳镇市场监督管理所:87481549;

东园镇市场监督管理所:87581440;

张坂镇市场监督管理所:87511942;

百崎乡市场监督管理所:27552315。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泉州台商投资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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