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 泉州台商投资区 > 要闻 > 正文
泉州台商投资区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通告
2020-01-27 19:57:40  作者:   来源:泉州台商投资区   责任编辑:陈小妮

泉州台商投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泉州台商投资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

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通告

为严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阻断可能的传染源和传播途径,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环境与国土资源局决定,自2020年1月26日起至全国疫情解除期间,全区范围内禁止野生动物交易活动。现通告如下:

一、全区饲养繁育野生动物场所实施隔离,严禁野生动物对外扩散和转运贩卖。

二、全区农(集)贸市场、超市、餐饮单位、电商平台等经营场所,严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活动。

三、社会各界发现违法违规交易野生动物的,可通过 12315 热线或平台举报。

四、发现有违反本公告规定的,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经营者、经营场所分别予以停业整顿、查封,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

五、消费者要充分认识食用野生动物的健康风险,远离“野味”,健康饮食。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泉州台商投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泉州台商投资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

2020年1月26日


  • 关于我们/广告服务/法律顾问
  • 闽ICP备16011584号
  • 泉州台商投资区融媒体中心主办 地址:福建省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 邮政编码:362122
  • 泉州台商投资区融媒体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