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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商区实施八项最严措施 落实一级响应
2020-01-27 14:39:33  作者:   来源:泉州台商投资区   责任编辑:陈小妮

26日,台商区召开全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题会议,对相关工作再研究再部署。区领导刘志平、赖丽水参加会议。

会上,区民生保障局汇报了台商区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并部署相关工作。

市政协副主席、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刘志平首先传达了上级会议精神。他指出,根据国家、省、市要求,台商区各级各部门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落实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要求,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切实做到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在预防控制上要做足,通过扩大摸排范围、落实社会预防、做好后勤保障、实施联防联控等方式,有序推进各项防控工作。在储备工作上要做足,做好医疗资源、隔离场所、医用耗材物资等方面的充足准备,满足疫情处置需要。同时,要做好春节过后工厂返工、学校返学的准备和宣传信息的正面引导工作,严厉打击散布谣言的行为。

对下阶段工作,刘志平强调,各级各部门要严防死守,根据春节假期人口流动趋势,紧盯重点环节、重点人群,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围绕主要交通道路、台商区流入人口监测,公共聚集场所管理,环境卫生消杀等工作,织密防控网络。要严密跟踪,重点对摸排出湖北往来人员进行跟踪了解,筑牢防控疫情的“防火墙”,尽最大努力控制疫情的输入、传播和蔓延,全力以赴打赢疫情防控战。要严阵以待,相关部门要对标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要求,责任再压实,预案再细化,全面开展各项防控工作;要集中力量资源,做好人员、工作、物资、医疗等方面的充足准备,满足疫情处置需要;要落实好节后工厂返工、学校返学和工作人员的值班值守等问题。要严肃处置,对不予配合的疑似对象要严肃对待,对不履职的工作人员要严肃追责,对脱岗虚岗的值班人员要严肃处理。(记者:刘锡颖 黄永超

1月24日晚10:32,福建省启动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为确保我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根据一级应急响应的要求作出以下公告

台商区实施八项措施

一是全面停止集市、灯会、庙会、宴会等集会,停止剧场、影剧院、KTV、网吧等演出娱乐活动及其他人群聚集活动,全区所有节庆活动全部暂停举办,公安部门将给予管制。

二是在疫情存续期需要接受隔离治疗、医学观察措施的病人、疑似病人和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构采取医学措施时应当予以配合;拒绝配合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协助强制执行。 

三是重点人群应自觉到所在村委会登记。近期从武汉和湖北返台商投资区、来台商投资区人员及其密切接触人员,应到村委会或酒店做好信息登记,接受村委会管理,早晚测体温,并避免到人流密集场所。

四是各镇、村委会要指派人员每日做好从武汉返乡和武汉到台商投资区人员的随访、留观、隔离期间的医学观察等工作,详细做好相关信息的登记、收集、汇总上报。

五是近期从重点地区返校师生和返工返岗人员应主动向村委会报告健康情况、接受健康管理。

六是在疫情存续期,请辖区村民做好个人防护,减少探亲访友和到人多的地方,以及不必要的聚餐。如果到公共场所要正确戴好口罩,同时要认识旅行风险,避免去已有疫情的地区旅游和居住。

七是全面加强交通卫生检疫,全区所有汽车客运站、高速路口等交通站点全部实施卫生检疫,出入人员应主动配合必要的体温等健康检查;如发现异常的,将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移交。全面加强农贸市场尤其是活禽交易市场的监督检查和环境整治。严厉打击野生动物捕杀、交易等行为。

八是在疫情存续期,散布谣言、哄抬物价、欺骗消费者,扰乱社会秩序和市场秩序的,由公安机关或者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泉州台商投资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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