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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戒税收“黑名单” 建设社会信用体系
2019-06-26 16:42:47  作者:   来源:今日台商投资区   责任编辑:

税收黑名单宣讲活动举行

本报讯 (记者陈桂生 通讯员洪荣桂文/图)为进一步提高社会各界对“税收黑名单”及联合惩戒制度的认识,近日泉州台商区税务局与第一稽查局借助纳税人学堂举办之机,联合开展了税收黑名单宣讲活动,向纳税人宣传介绍失信纳税人的种种限制和守信纳税人的优待,鼓励大家依法纳税、争当诚信纳税人,维护正常的税收秩序,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讲座上,第一稽查局陈志达同志对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进行了解读,并对企业代表提出的一些问题现场及时予以解答。据介绍,税收违法“黑名单”是指对达到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标准的当事人,将企业纳税信用与法人、财务人员信息“捆绑”起来列入失信系统,向社会公布失信案件信息,并将信息通报人行、公安等相关部门,共同实施严格监管和联合惩戒。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的涉税违法行为包括偷税、欠缴应纳税款、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抗税、虚开发票、伪造发票、走逃(失联)等。

税收违法“黑名单”当事人将受到内部惩戒和外部惩戒。内部惩戒是指税务机关自行对税收违法“黑名单”企业的惩戒,纳税信用级别直接判为D级,适用相应的D级纳税人管理措施。包括发票严格限量供应;从严审核办理退税;缩短纳税评估周期,严格审核其报送的各种资料;列入重点监控对象,提高监督检查频次;D级评价保留2年,第三年纳税信用不得评价为A级等。外部惩戒指的是税务部门根据发改委联合31个联合惩戒单位(含税务局在内)对税收违法当事人实施的28项联合惩戒措施,包括限任高管、限高消费、限乘飞机、限乘高铁、限制贷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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