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郭慧杰 通讯员黄素美)近日,台商区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接到一位消费者的投诉,称其在2017年8月份委托某装修公司装修房子,仅过了一年多,厨房和卫生间的瓷砖都有不同程度的凸起,有的空鼓,有的甚至掉落,多次与装修公司联系提出进行维修处理,对方一直拖延不予解决,消费者故而投诉,希望消保中心的工作人员能给予帮助调解。 台商区消保中心接诉后,立即指派工作人员与该装修公司负责人联系,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现场调解,调解过程中工作人员采用举一反三,换位思考的方式让当事人认清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最后,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装修公司同意一次性赔偿给消费者5000元用于自行维修房屋,消费者对装修公司其他责任不再予以追究,消费者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区消保中心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签订装修合同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查看装修公司的相关资质;合同中必须写明装修的具体要求和完工日期,避免粗制滥造和拖延工期;确定付款方式,分期按装修进程缴纳;在合同中必须注明使用的装饰材料的具体品牌、规格及型号,除了主材也要注意辅材细节,最好列出耗材明细表,确保工程整体质量和合理安排费用,以防装修公司以次充好;合同中有关保养的条文必不可少,而且要分清责任,尽可能选择保修期长的公司;与装修公司共同填写合同,当面阅读合同条款确认无误后签字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