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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郭慧杰 陈桂生)日前,台商区启动2018年区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申报工作,根据补助标准,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采购设备时,将按照设备购置总额的5%给予补助,最高限额为50万元。 为有效地引导区内企业加快生产技术升级,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台商区出台了相关政策,鼓励企业购置国内外先进、关键技术设备,采用高新技术特别是电子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促进企业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和产品技术含量,提高经济效益。 据悉,此次申报区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的主要条件包括:项目申报单位为在泉州台商投资区内办理工商注册登记、依法纳税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分支机构,项目按现行投资管理规定完成备案或核准且已开工建设;购置设备装备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范畴;2018或2017年度设备装备购置款达到50万元及以上,且项目实施企业上年度纳税50万元以上。补助时间为项目规定建设期(核准或备案文件中项目建设年限,如文件未明确注明,一般以文件签发日期起2年内)与2017-2018两个完整年相交集的时间部分。 符合申报条件的台商区企业可通过网上和书面两种方式进行申报。其中,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的申报单位可登录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门户网站(www.fjetc.gov.cn),进入惠企项目申报系统,点击“项目申报入口”进入用户登录页面进行注册、填报、提交。需要注意的是项目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18日。采取书面申报方式的申报单位可以登录泉州台商投资区网站的信息公开(http://www.qzts.gov.cn/News.aspx?c=31)下载相关的文件进行填写。然后交由各乡镇,由各乡镇对申报单位提供的复印件材料的原件进行核对,并在复印件上签注核对情况和加盖公章。汇总申报材料后于2019年1月21日前行文报送区科技经济发展局、财政局。届时,台商区科技经济发展局、财政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对已通过专家评审的项目,再进行专项审计,企业无须承担评审和审计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同一项目、同一企业、同一年度已获得国家、省、市、区等各级政府补贴资金的,原则上不再进行补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