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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台商投资区开展环保执法行动 保卫清水蓝天
2018-06-13 17:21:34 来源: 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 陈小妮  

台商区开展环保专项执法行动

三个部门合力 保卫清水蓝天

执法人员查封违法企业

核心提示

今年4月份,泉州台商投资区启动了2018年“清水蓝天”环保专项执法行动。截至目前,台商区环境与土地监察大队已检查27家企业,立案查处5家,查封5家。记者了解到,台商区“清水蓝天”环保专项执法行动始于2015年。今年,台商区首次联合检察机关联合执法。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区公安分局、惠安县人民检察院将形成合力,共同守护台商区的清水蓝天。

□本报记者 黄雅珊 通讯员 节昭华 文/图

“厂中厂”无环评 被查封并立案

日前,针对“清水蓝天”环保专项执行行动,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区公安分局和惠安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出台了工作方案。据悉,至11月中旬,专项执法行动采取全面排查和督导督办同步、交叉进行的方式。

近日,区环境与土地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在百崎乡后海村进行日常巡查。在一家纺织厂里,工厂工作人员进行了介绍,比如第一层是做什么工序,第二层是做什么工序。也正是这一环节让执法人员留了一个心眼。

说起当日的执法,区环境与土地监察大队大队长涂书录回忆说,厂房共有五层,但工厂工作人员详细介绍了其中四层的功用,却对第五层只字不提。“会不会有‘厂中厂’?”闪过这个念头后,加之隐约感到空气中飘有异味,执法人员突击检查了第五层,果真有一家鞋厂隐藏在这里,且未办理环评手续。鞋厂主要生产设备有制鞋流水线1条和圆盘注塑机1台。现场检查时,执法人员发现制鞋流水线和圆盘注塑车间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未配套废气收集处理设施,直接外排。于是,执法人员现场对鞋厂进行了查封,并对违法问题进行立案调查。

联合公安检察机关 形成高压态势

值得一提的是,台商区“清水蓝天”专项执法行动始于2015年,之前与公安机关联合办案,今年新联合惠安县人民检察院,将合力形成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涂书录表示,联合检察机关后,在办理环境违法案件,特别是涉刑案件时,开通了专门通道,有利于提升办案效率,此外,将对违法企业主起到极大的震慑作用,违法企业主不仅要对违法行为负责,还要对造成的影响负责。据悉,按分工,环保部门要在证据固定、提取、保管、鉴定、监测等方面为公安部门侦办案件提供充分的支持;公安部门要强化对环保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进行侦办,对自侦的涉嫌环境违法犯罪案件线索及时通报环保部门。检察机关要加强与环保、公安部门的协调配合,共同建立开展专项活动的协调机制,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生态污染环境违法行为,对涉嫌环境违法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及时立案;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违法犯罪行为,积极支持有关组织(部门)提起公益诉讼或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全覆盖零容忍 向环境违法亮剑

据介绍,本次环保专项执法行动按照“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将全面排查各类环境违法问题,向各种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亮剑。

排查方面,将围绕清水保卫战,重点检查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和自然保护区内企业,黑臭水体周边企业,垃圾填埋场、垃圾焚烧场、垃圾转运站等产生渗滤液企业,涉重金属企业,《福建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明确要求取缔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燃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无证无照、未配套建设废水污染防治设施的小散乱污企业,环保部要求申领国家新版涉水排污许可证的行业企业;围绕蓝天保卫战,重点检查《福建省大气污染防治计划实施细则》要求淘汰的钢铁、水泥、电解铝、玻璃等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重污染企业,黑烟污染和有机废气污染企业,无证无照、未配套建设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小散乱污企业,环保部要求申领国家新版涉气排污许可证的行业企业;围绕净土保卫战,重点检查进口固体废物加工利用企业,涉危险废物产生、收集和经营企业,通过土壤直排或渗排有毒有害污染物企业,城乡结合部及省界、市界、县界、镇界、村界等监管空白区非法生产排污企业,以及可能非法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开发建设用地、河道、沟渠、山谷、废弃房屋、堆放固体废物的场所。对废塑料、废纸、废旧金属、汽车拆解等固体废物加工利用企业开展检查,严厉查处进口固体废物及国内固体废物加工利用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

除此之外,将严厉打击非法排放含重金属、持久性有机物、放射性废物、传染病病原体、有毒物质等污染物,污染源监测数据弄虚作假,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等涉嫌环境污染犯罪行为;通过暗管、渗井、渗坑、裂隙等偷排污染物,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违法排污等适用行政拘留有关规定的环境违法行为;污染物超标排放,非法排放、倾倒工业废渣等环境违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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