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泉州台商投资区> 台商投资区新闻 > 正文
泉州台商投资区:提倡品质消费 共创美好生活
2018-03-22 15:15:48 来源: 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 陈小妮  

提倡品质消费 共创美好生活

台商区举办“3·15”消费者权益保护系列活动

设置流动消费投诉受理点,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核心提示

一年一度的“3·15”消费者维权日如约而至。近期,台商区相继举行了乡镇食品网格员培训、联合销毁、落实维权“五进”等“3·15”消费者权益保护系列活动,动员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消费维权工作,增强广大群众的消费维权意识,营造品质消费的健康环境,满足消费者美好生活的需要。

维权知识讲座进校园

14日,台商投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工作人员在惠南中学举办了一场消费维权知识讲座,活动吸引了惠南中学的260余名学生前来参加。

讲座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围绕消费者的定义、“3·15”国际消费权益日的由来、消费者的权力、经营者的义务等内容,通过图文并茂、以案释法、层层推进的方式,让学生们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下学到不少知识。另外,针对时下普遍的网络购物现象,工作人员通过列举案例,深入剖析了网购各个环节容易遇到的纠纷,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办法,让学生们受益匪浅。

据了解,在近期,台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落实维权“五进”活动,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新《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为主要内容,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进乡村举办了一系列法律法规讲座,同时,台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还深入村级老人协会开展消费维权讲座、座谈,普及消费维权知识,引导农村老人科学消费,提高自我保护的意识。

分享: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泉州台商投资区“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泉州台商投资区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泉州台商投资区”,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网未注明“来源:泉州台商投资区”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泉州台商投资区”,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相关阅读

更多>>要闻
更多>>产业经济
更多>>文化旅游

  • 关于我们/广告服务/法律顾问
  • 闽ICP备16011584号
  • 泉州台商投资区融媒体中心主办 地址:福建省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 邮政编码:362122
  • 泉州台商投资区融媒体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