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郭子芳 黄雅珊 通讯员吴云娣)记者近日从泉州台商投资区民生保障局了解到,今年1月1日起,为保障优抚对象生活,台商区进一步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在省级提高抚恤标准的基础上再增加4%,受益优抚对象1053人。 据介绍,调整后,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享受的残疾抚恤金按照残疾程度和残疾性质分10个残疾等级发放不同标准的补助;“三属”人员(含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享受的定期抚恤金由原来的每人每月2478元、2206元、2053元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2727元、2422元、2256元;在乡老复员军人(含解放战争时期入伍、新中国成立后入伍)生活补助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1409元、1355元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1550元、1495元;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749元提高到每人每月818元,“两参人员”享受的抚恤补助金由原来的每人每月8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874元;60周岁烈士(含新中国成立前错杀被平反人员)子女生活补助金,由原来的每人每月34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390元。同时,台商区还提高部分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金,每服役1年义务兵役,每人每月由原来的25元提高到3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