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波农业补贴红包来袭 台商区出台惠农政策促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核心提示 近日,台商区出台《关于加快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提高农业综合效益,促进农业持续增效,农民持续增收。 □本报记者 郭慧杰 陈桂生 通讯员 陈孝强 稳定主要农产品生产 加快特色现代农业建设 《意见》指出,以粮食高产创建为重点,加大优质稻、脱毒马铃薯、甘薯等粮食作物重大专项推广。对集中连片300亩以上的粮食生产大户,每年补助5万元,集中连片200亩—300亩(含)以上的粮食生产大户,每年补助3万元,集中连片100亩—200亩(含)以上的粮食生产大户,每年补助2万元;以集中连片设施蔬菜基地建设为重点,对集中连片300亩以上的蔬菜种植基地,每年补助5万元,集中连片200亩—100亩(含)以上的蔬菜种植基地,每年补助3万元,集中连片100亩—200亩(含)以上的蔬菜种植基地,每年补助1万元。 同时,推进规模果园标准化、设施化和生态建设,对集中连片100亩以上的水果生产基地,一次性补助3万元。鼓励发展工厂化生产和精深加工的食用菌,对日产10吨以上的,一次性补助10万元。耕地质量提升工程方面,对纳入市级耕地质量监测点的,给予一次性补助1万元。对开展耕地质量保护欲提升项目示范片的,根据示范面积,100亩—200亩的给予一次性补助1万元,200亩以上的给予一次性2万元。 《意见》还提出要加快特色现代农业建设。设施农业方面,对于2018年1月1日起建成、经专家组评审列入省市资金补助范围、达到建设标准、通过验收公示无异议,符合相关补贴条件的设施农业项目进行补助, 补助标准为:智能温室(造价40万元/亩)每亩补助3万元,智能温控大棚(一)(造价20万元/亩)每亩补助1万元,起补面积均为10亩。休闲农业方面,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和市级休闲农业示范点,获得国家级和省级和市级美丽休闲乡村等称号的休闲农业经营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3万元、2万元。在农产品加工业方面,对于农产品初加工分拣包装场所,面积250平方米以上,钢架或砖混结构,高度3米以上,通水通电,配备科学实用的清洗水槽(池、桶)和操作台,车间清洁、牢固、安全。每250平方米补贴1万元;对于农产品冷链物流,库容500立方米以上,保温、制冷设施运行正常,可将库内温度降至0℃以下并保持。每500立方米补贴2万元,单个企业当年补助资金不能超过10万元。利用旧厂房或民房改建的冷库,按新建项目补贴标准的50%补贴;对农业经营企业进行新产品开发、技术装备改造、新技术引进、推广等项目,一次性给予2万元资金补助。 针对百香果产业,《意见》还专门列出专项补助,对于种植优质无病嫁接苗,集中连片种植100亩以上的农业经营企业或种植大户,一次性补助5万元;50亩—100亩(含)的农业经营企业或种植大户,一次性补助3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