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泉州台商投资区> 台商投资区新闻 > 正文
洛阳古街木炭渔网店:“水火不容”二十载
2017-11-01 20:21:27 来源: 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 陈小妮  

木炭渔网店:“水火不容”二十载

唐秀美经营的166号店

核心提示

木炭和渔网,一个用来生火,一个用来入水,这水火不相容的两种东西却在同一店铺里“和平相处”了20年。在泉州台商投资区洛阳古街上,就有这样的两家木炭渔网老店:166号店和177号店。它们在彼此斜对面,只隔一二十米远,为古街增添了又一分古早味。

□本报记者 黄雅珊 吴志勇 文/图

经营久了摸出门道

 

166号店和177号店,虽然同样没有招牌,但因为两家店同时将木炭和渔网摆在门口最显眼的位置,而且相隔不远,所以途经古街的人,很容易就能找到这两家店。

记者看到,两家店的木炭都是装在白色编织袋里,都摆在店门口的左侧,渔网之类的则都悬挂在店门前,任其随风飘扬。不同的渔网颜色不同,大小不同,材质不同。以颜色为例,有白色、草绿色、墨绿色和黑色等;以大小来说,1米至2米多不等;以材质来说,有尼龙丝、夹丝和虫丝等。

对经营20年的店家来说,渔网中的门道可多了,不经营一段时间,根本无法服务好客户。比如,手指竟派上了用场。据悉,渔网一般有3层,捕什么规格的鱼,就看第二层网洞的大小能容纳几个手指头。能容纳4个手指并排宽的网洞是用来捕1斤以上的鱼,3个手指并排宽的则是捕半斤以上的鱼,2个半手指并排宽的是捕三四两重的鱼,1个手指宽就是1两左右的鱼。

分享: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泉州台商投资区“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泉州台商投资区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泉州台商投资区”,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网未注明“来源:泉州台商投资区”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泉州台商投资区”,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相关阅读

更多>>要闻
更多>>产业经济
更多>>文化旅游

  • 关于我们/广告服务/法律顾问
  • 闽ICP备16011584号
  • 泉州台商投资区融媒体中心主办 地址:福建省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 邮政编码:362122
  • 泉州台商投资区融媒体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