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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台商投资区引进培育教育人才实施计划》出台
2017-09-13 18:01:41 来源: 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 陈小妮  

《泉州台商投资区引进培育教育人才实施计划》出台

分层次引进培育80名以上教育人才

核心提示

近日,泉州台商投资区出台《泉州台商投资区引进培育教育人才实施计划》(以下简称《计划》),正式启动教育人才引进培育工程。据悉,根据人才实施计划,台商区推出多项优惠措施鼓励教育人才引进,预计到2020年,将分四层次重点引进和培育80名以上高层次教育人才,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师资整体素质,提高台商区教育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推动全区教育事业持续健康科学发展。

□本报记者 吴志勇 黄雅珊 通讯员 林从荣

三种方式

引进培育四层次人才

根据《计划》,台商区将重点引进和培育一批高层次教育人才。其中,引进和培育第一层次人才2名以上,第二层次人才8名以上,第三层次人才20名以上(其中,区名校长、名师、名班主任各5名以上),第四层次人才50名以上,打造一支师德修养好、文化学识高、教学业务精、科研能力强,能够引领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发展的教育高层次人才队伍。引进的人才适用于全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含教师进修学校、特教辅读班)引进培养的优秀人才。

在人才的引进方式上,台商区采取考核引进、招考引进和其他引进三种方法。符合第一层次人才、第二层次人才、第三层次人才、第四层次人才对象的,采用考核等方式直接聘用;符合第四层次人才条件的“985工程”高等院校优秀毕业生,采用公开招聘的方式聘用;经示范课、面试、考核等方式进行教学能力水平测试后确定引进对象的,与引进人才签订劳动合同书,确定工作任务和福利待遇。

据悉,考核引进、招考引进人员纳入区教育系统学校编制,按规定实行人员聘用制。其他引进人员,由区教育文体旅游局与引进人才签订劳动合同书,确定工作任务和福利待遇。

教师选拔

分层培养突出重点

《计划》指出,对教育人才的引进培育,将分四个层次。第一层次为省级名师名校长的重点打造;第二层次为地市级名师名校长的重点培养;第三层次为县级名师名校长的重点选拔;第四层次为地市级骨干教师的全面选拔。一般下一层次的优秀者为上一层次的培养选拔对象,特别优秀者可以越级选拔。

与此同时,对省级名师名校长培养对象,重点将进行教育思想的总结提炼,科研成果的展示宣传以及管理品质的提升;对地市级名师名校长培养对象,重点为科研水平及能力的提升,课堂教学风格的总结推广以及学校课改的推广开拓;对县级名师名校长培养对象,重点为课堂教学的风格提炼,办学特色、管理水平的提升和综合素质的提高;对地市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重点为课堂教学能力与水平的提升,初步显现教学风格。各类培养对象依据培养目标,在导师指导下制定具有自身优势的个人专业成长规划,并积极实施。

人才服务

享购房补助和特殊津贴

对于人才服务方面,台商区将为人才营造更加宜业宜居的发展环境。据了解,根据《计划》,台商区将解决高层次人才购房补助、特殊津贴、交通补贴、人事关系、岗位聘任、生活保障等多项人才关心的实际问题。

其中,在住房方面,对在泉州台商区购房的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层次人才,可按房价12%、10%、8%、6%进行补助(仅限补助1套)。在特殊津贴方面,对于引进和培育的教育人才,将参照《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教育文体旅游局关于中小学教学名师、学科教学带头人、骨干教师的管理办法(试行)》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合格及以上等次者,发放特殊津贴。

在生活保障方面,对于引进人才在台商区落户的,家属户口可自由选择是否随迁;引进的第一层次、第二层次、第三层次人才配偶需要就业的,根据原就业情况和个人条件,由用人单位和区有关职能部门优先推荐就业、帮助协调解决。配偶属于在职公办教师的,经业务考核和政审合格,可以直接办理调入手续;引进的第一层次、第二层次、第三层次人才子女可在台商区公办幼儿园、小学和初中校自主选择入学,由区教育文体旅游局给予安排。

需要注意的是,台商区在职教育人才需在现层次上晋升一个层次方能与引进人才享受同等的购房补助、特殊津贴、岗位聘任、生活保障等待遇,若无晋升,则不享受。

资助政策

设立回乡任教资助金

为吸引人才回乡发展,台商区还将设立“优秀大学生回乡任教资助金”,鼓励台商投资区籍(含台商区生源)的优秀大学毕业生报考区公办教师,不断强化本地教育人才的培养。据了解,该资助金的对象为“985工程”高等院校泉州台商投资区籍应届优秀毕业生和教育部直属院校的泉州台商投资区籍师范类应届优秀毕业生,毕业后自愿回本区公办学校工作,并通过招考正式聘用的。资助对象按当年度参加高考的语、数、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每年资助人数不超过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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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人才引进培育计划的四个类别人才分别是指符合以下条件者:

第一层次人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人员;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前2位完成人;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奖一等奖第1位完成人;省级中小学教学名师;省级中小学名校长;经县(区)级教育主管部门公开选拔推荐并获个人本专业课堂教学大赛、教师专业技能竞赛省级一等奖、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

第二层次人才: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第1位完成人;省级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第1位完成人;地市级中小学教学名师;地市级中小学名校长;省级学科教学带头人、国家级骨干教师;经县(区)级教育主管部门公开选拔推荐并获个人本专业课堂教学大赛、技能竞赛省级二等奖、国家级三等奖。取得博士学位者。

第三层次人才:地市级学科教学带头人、省级骨干教师、县(区)级中小学名师;县(区)级中小学名校长;经县(区)级教育主管部门公开选拔推荐并获个人本专业课堂教学大赛、技能竞赛省级三等奖或地市级一等奖。

第四层次人才:县(区)级学科教学带头人、地市级骨干教师、地市级教坛新秀;取得硕士学位的人员;“985工程”高等院校优秀毕业生;教育部直属院校的师范类优秀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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