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南电商园 大力推进物流业发展 营造良好电商发展环境 台商区鼓励区邮政公司及在台商区的其他快递物流公司建立电子商务统计系统,加强做好电子商务统计工作。对于指派专人按时向统计主管部门报送月度、季度、年度电子商务完整统计数据,并建立统计数据库的,经批准后给予其每年一次性1万元的工作补助。 同时,台商区还将每年安排一定经费用于支持电子商务精细化管理培训、电子商务主题沙龙、电商企业家访谈等活动。建立电子商务专家库,为台商区电子商务各项工作和企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决策参考,营造良好的电商发展氛围。 针对为台商区电子商务企业提供平台开发、物流仓储、代运营、分销应用、广告设计、网络推广、拍摄等服务,年服务合同总金额超过300万元的电子商务服务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另外,鼓励在台商区开拓电子商务在旅游业、文化创意、社区服务、远程教育、家政养老等领域的应用,对在商业模式、企业管理、技术研发、推进应用等方面有独特创新优势、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网上年交易额超过1000万元的电商应用创新项目,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并进行示范推广。 台商区鼓励物流企业做大做强。对年纳税额达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以上的物流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10万元、15万元。对企业投资200万元以上建设的集物流信息发布、在线交易、数据交换、跟踪追溯、智能分析等功能为一体的物流公共信息平台,采用平台软件并接入平台的物流企业达20家以上的,以购置设备完税发票为依据,给予平台投资额20%的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对投资300万元以上购置物流技术装备(非计算机网络信息类装备)的物流企业,购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允许类范畴的国内外机械设备,以购置设备完税发票为依据,按购置设备款的5%标准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