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区全力打造生态文明新城 山内村治水成效显著 核心提示 近日,台商区出台《泉州台商投资区贯彻落实〈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了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健全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体系、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和环境治理体系、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完善绿色发展绩效评价考核制度等五大重点任务,全力打造创新、开放、智造、宜居、幸福的泉州台商投资区。 《意见》提出,到2020年,台商区力争实现主要水系水质优良比例总体达到90%以上,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87%以上,近岸海域达到或优于二类水质标准的面积比例达到市里下达的目标要求,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5%以上,自然岸线保有率达到22.86%,森林覆盖率达到18.44%以上,森林蓄积量超过17.92万立方米,林地保有量达到0.4371万公顷。 □本报记者 郭慧杰 陈桂生 通讯员 陈协祥 陈敏敏 文/图 建立国土空间 开发保护制度 今年,台商区将推动实行“多规合一”,即形成一个区一个规划、一张蓝图。以“多规合一”一张图为基础,构建集规划成果数据、基础地理空间数据、建设项目信息、项目审批进度以及审批结果信息为一体的“多规合一”空间信息平台,推动多部门规划信息的互通共享和业务管理的衔接协调。 同时,进一步落实《福建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健全基于主体功能区的区域政策,加快调整完善财政、产业、投资、人口流动、建设用地、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等政策。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建立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控制建设用地总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将用途管制扩大到所有自然生态空间。科学划定并严守生态红线,制定配套管控政策,强化对重点生态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敏感区域、生态脆弱区域的有效保护,严禁任意改变用途,防止不合理开发建设活动对生态红线的破坏。完善覆盖全区国土空间的监测系统,动态监测国土空间变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