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台商区的中国邮政速递物流泉州分公司(中熙仓)内,工作人员正在分拣配货,以便及时发货给顾客。 (资料图) 近日,福建省下发《关于做好2017年电子商务发展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启动今年度的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据悉,今年我省将继续对促进电子商务发展项目、电子商务与快递业协同发展项目、跨境电子商务海外仓项目等予以支持,专项资金支持的内容多达27项,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于6月底前向当地商务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申报。 □本报记者 郭慧杰 陈桂生 发展电子商务 最高可获200万元奖励 其中,促进电子商务发展项目方面,对在海关特殊监管区或具备海关与检验检疫监管条件的区域设立跨境电子商务集散配送中心和展示交易中心,且场地面积超过3000平方米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按购买或租用场所费用3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100万元;对年支付EMS、邮政小包、UPS等国际物流费用达200万元以上的我省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按其国际物流费用的10%给予补助,最高50万元;对跨境电子商务年销售额首次超过500万美元、1000万美元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100万元奖励;对跨境电子商务年销售额首次超过500万美元、1000万美元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100万元奖励;对网上年销售额首次超过1亿元的闽货自营电子商务平台,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对我省行业商协会、龙头企业、专业市场和第三方服务机构在阿里巴巴、京东等知名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闽货网上专业市场,并实现入驻实体企业50家以上、网上年销售额超过1亿元,给予运营方最高100万元奖励;对利用自营电子商务平台或第三方平台销售产品,实现网上年销售额首次突破1亿元的我省老字号、著名商标、“三品一标”和特色工艺美术品以及传统商贸流通企业、批发市场、工业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对经商务部确定创建的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