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企业开拓市场 加大企业融资服务 为助力企业开拓市场,福建建设全省工业品网上博览会和全省工业品大数据,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帮助企业扩大产品销售。同时,开展服务型制造试点示范,培育一批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在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培育建设一批服务型制造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制造业与服务业深度融合,促进我省制造业提质增效和创新发展。对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和省级服务型制造公共服务平台给予一次性奖励。 《通知》提出,支持发展融资租赁公司,推广融资租赁服务模式。对融资租赁公司为我省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租赁服务的,按不超过当年新增融资租赁合同额的5‰比例予以风险补偿,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支持企业设备更新等技术改造项目建设,按项目设备(含技术、软件)投资额的5%给予补助,租赁合同明确合同到期后固定资产产权归属企业的融资租赁方式可视同采购设备享受技改补助政策,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支持企业技改创新 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 为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福建将组织实施技术创新重点项目,在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等重点领域,组织实施产业创新重大专项、产学研用合作、行业共性关键技术开发、省级创新平台(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行业技术开发基地)研发设备投资、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购买关键重大智能装备、技术提升诊断和质量品牌等技术创新重点项目,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 同时,对技术改造项目完工的企业进行奖励。《通知》指出,从2017年1月1日起,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在福建省内注册实行独立核算,并完成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审批或核准),且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技改项目完工投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省、设区市、县(市、区)财政通过调整支出结构,统筹预算安排,以企业技改项目完工投产前一年对财政贡献地方留成部分为基数,从完工投产当年起连续三年,按企业对财政贡献地方留成增量部分的40%实行奖励,其中,省、设区市、县(市、区)分别承担30%、30%、40%。 值得一提的是,措施还针对企业研发进行补助,切实落实省政府印发的《福建省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分段补助实施办法(试行)》,对规模以上企业、规模以下高新技术企业采取研发投入分段补助,补助经费由省、设区市、县(市、区)按比例分摊。对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实际减免的所得税额,省级财政给予同量资金奖励,奖励资金以该企业相应年度应缴纳企业所得税额的地方财政分成部分为上限。对新型研发机构非财政资金购入科研仪器、设备和软件购置经费,省、设区市财政按一定比例给予补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