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引资最高可获500万元前期工作经费奖励 招商引资方面,制定出台大健康医疗产业、新材料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招商专项政策和服务业发展鼓励措施。将招商引资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重点保障,2017年全区安排招商经费150万元,专项用于招商的业务费用。 同时,《意见》还强调,区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每季度出面组织不少于1次的招商对接,全年组团或采取小分队赴台开展招商及经贸活动不少于3次,考察和对接重点在谈台资项目,促成签约项目落地投建,宣传和推介台商区的投资环境和优惠政策。同时,利用各种节会“走出去”招商,积极参加“9·8”投洽会、民企对接会、泉州市外资招商会等专项招商洽谈活动,适时召开专场推介会和项目对接,吸引广大客商来区考察投资。 精准招商、专业招商、以商招商是台商区长期以来招商引资的重要方法,围绕重要闽商、知名跨国公司和行业龙头、企业总部或区域事业部、发达城市外迁优质企业等领域进行跟踪对接;围绕现有龙头项目进一步梳理产业链缺失环节,加快引进一批大项目、好项目。对新引进或增资符合产业发展导向且投资额超过5亿元、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额超过1亿元的项目,按照项目投资额的千分之一给予引资重大贡献单位前期工作经费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意见》还指出,招商项目既要坚守生态环保底线,符合台商区的规划环评产业要求,也要对看准的项目咬住不放,决不能“不冷不热、不急不忙、不痛不痒”。对产业项目招商情况要进行“一季一公布、一季一督查”。 下放一批行政审批服务职权至乡镇 《意见》指出,台商区将做好顶层设计,创新审批服务方式,集中行使行政审批服务职权,继续下放一批行政审批服务职权至乡镇,进一步夯实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办事服务功能。促进行政审批服务提速增效。同时,坚持高度透明、高效服务、少审批、少收费,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完善“一口受理、同步审批、限时办结、信息共享”的投资项目并联审查审批机制和折叠审批机制,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报建环节、流程,缩短办理时限。加快研发建设“项目管家”、“中介超市”两个平台。巩固前期申报材料“瘦身”成果。建立申报材料调整报备制,各审批服务部门增加申请人义务新增申报材料的,报区审改办和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会商同意后实施;减少申报材料的,各部门自行精简后将精简情况报区审改办和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备案。持续梳理前置审批要件,对与审批无关联或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一律取消。梳理制定审批服务项目“最多跑一趟”清单,力争实现“企业最多跑一趟”办结最多一个工作日“现场等候最多一小时”。 □本报记者 郭慧杰 陈桂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