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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 泉州台商投资区全面禁行超标电动车
2017-05-03 15:19:50 来源: 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 陈小妮  

7月1日起 台商区全面禁行超标电动车

民警对驾驶超标电动车的驾驶人进行政策宣传和劝导

核心提示

近日,记者从泉州台商投资区交警大队了解到,根据《泉州市公安局泉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加强非机动车管理的通告》,对中心市区以外县(市、区)的超标电动车,不予核发临时牌证,设立过渡期,限制使用,限期予以淘汰,使用期限截至2017年6月30日。这就意味着,自今年7月1日起,台商区将全面禁止超标电动车上路行驶。

目前,台商区交警大队已对辖区各乡镇保有超标电动车展开摸底排查,为下一步全面禁行打好基础。同时,针对群众较为关心的什么是合格电动自行车、合格电动车如何办理登记上牌等问题,区交警部门也一一解答。

□本报记者 郭子芳 黄雅珊 通讯员 陈小龙 文/图

加强路面执法 深入辖区宣传

“您好,驾驶超标电动车请戴好安全头盔。根据规定,今年7月1日起,超标电动车不能再上路行驶,请您购买合格电动车。”在近日的统一行动中,执法民警耐心对一名不戴安全头盔的驾驶人进行劝导和政策宣传。

区交警大队办公室负责人陈小龙介绍,从今年3月起,区交警大队已开始着手禁行超标电动车工作的前期准备,并在日常执法中对驾驶超标电动车的驾驶人进行政策宣传和劝导。同时,各勤务中队结合“五进”宣传,组织警力深入辖区开展超标电动车禁行的宣传教育活动,扩大宣传覆盖,让与群众出行密切相关的“禁行”政策为更多的人知晓。此外,采取流动巡查与定点设卡相结合的方法,不定期深入辖区道路等摩托车、超标电动车经常出没的重点场所进行清查,加大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管控,查处摩托车、超标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针对校园周边 开展安全教育

除了路面执法,区交警部门还将“安全之手”伸到辖区校园。“在日常工作中,民警发现,很大一部分学生家长自驾出行或接送孩子上下学使用超标电动车,甚至中学生自行驾驶超标电动车上下学,存大较大的安全隐患。”陈小龙介绍,交警部门在处罚的同时,也不断展开安全教育。如在辖区学校周边开展交通整治,在宣传的同时,加大涉校、涉学生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一经发现,将发文函告区教育部门,通过自有官方微博、微信进行曝光。今年以来,台商区交警共查处并通报涉校、涉学生交通违法行为100余起。

区交警部门提醒,根据法律规定,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驾驶超标电动车安全隐患大,群众可以选择购买驾驶合格电动车、小车等其他更安全的方式出行。

购买合格电动车 带齐“两证”上牌

今年7月1日起,台商区将全面禁止超标电动车上路行驶。那么,什么是合格电动自行车?什么是超标电动自行车?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有什么危害?针对群众较为关心的问题,区交警部门一一作出解答。

区交警部门提醒,群众应到正规网点购买合格电动车,并携带身份证、购买发票合格证等相关证件到区交警大队服务大厅登记上牌。对于允许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合格电动车),将核发电动自行车行驶证和号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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