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泉州台商投资区> 台商投资区新闻 > 正文
7月1日起 泉州台商投资区全面禁行超标电动车
2017-05-03 15:19:50 来源: 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 陈小妮  

7月1日起 台商区全面禁行超标电动车

民警对驾驶超标电动车的驾驶人进行政策宣传和劝导

核心提示

近日,记者从泉州台商投资区交警大队了解到,根据《泉州市公安局泉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加强非机动车管理的通告》,对中心市区以外县(市、区)的超标电动车,不予核发临时牌证,设立过渡期,限制使用,限期予以淘汰,使用期限截至2017年6月30日。这就意味着,自今年7月1日起,台商区将全面禁止超标电动车上路行驶。

目前,台商区交警大队已对辖区各乡镇保有超标电动车展开摸底排查,为下一步全面禁行打好基础。同时,针对群众较为关心的什么是合格电动自行车、合格电动车如何办理登记上牌等问题,区交警部门也一一解答。

□本报记者 郭子芳 黄雅珊 通讯员 陈小龙 文/图

加强路面执法 深入辖区宣传

“您好,驾驶超标电动车请戴好安全头盔。根据规定,今年7月1日起,超标电动车不能再上路行驶,请您购买合格电动车。”在近日的统一行动中,执法民警耐心对一名不戴安全头盔的驾驶人进行劝导和政策宣传。

区交警大队办公室负责人陈小龙介绍,从今年3月起,区交警大队已开始着手禁行超标电动车工作的前期准备,并在日常执法中对驾驶超标电动车的驾驶人进行政策宣传和劝导。同时,各勤务中队结合“五进”宣传,组织警力深入辖区开展超标电动车禁行的宣传教育活动,扩大宣传覆盖,让与群众出行密切相关的“禁行”政策为更多的人知晓。此外,采取流动巡查与定点设卡相结合的方法,不定期深入辖区道路等摩托车、超标电动车经常出没的重点场所进行清查,加大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管控,查处摩托车、超标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分享: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泉州台商投资区“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泉州台商投资区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泉州台商投资区”,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网未注明“来源:泉州台商投资区”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泉州台商投资区”,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相关阅读

更多>>要闻
更多>>产业经济
更多>>文化旅游

  • 关于我们/广告服务/法律顾问
  • 闽ICP备16011584号
  • 泉州台商投资区融媒体中心主办 地址:福建省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 邮政编码:362122
  • 泉州台商投资区融媒体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