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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台商区加强专利运用保护 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2017-02-22 16:52:13 来源: 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 陈小妮  

加强专利运用保护 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台商区出台《关于促进专利运用和保护的意见》

知识产权是工业经济技术创新的重要体现和源泉动力。近日,台商区出台了《关于促进专利运用和保护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从加强发明专利产出引导、提升知识产权运用效益、加大专利执法保护力度、提升知识产权管理综合效能、构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加强知识产权教育与人才培养、保障措施等七大方面具体阐述了台商区关于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总体部署,《意见》的出台实施,对促进台商区专利创造、运用和保护,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提升台商区知识产权综合实力和自主创新水平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加强发明专利的产出引导

提升运用效益

《意见》指出,台商区各部门组织实施各类科技重大专项和科技计划项目时,要将发明专利产出作为项目立项、执行、验收的重要指标。加大科技奖等各类科技奖项评审中发明专利指标的评价权重。各类技术创新项目资金要向发明专利申请数量多、质量高的企事业单位、科技研发创新平台、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倾斜。对台商区的单位或个人通过电子申请国内发明专利及获得授权的,按照省、市有关规定给予资助。对泉州台商投资区的企业申请发明专利获得授权,且自行实施的,每件给予4万元奖励。开展发明专利“清零”行动,对发明专利实现“清零”的企业,当年度每家给予1万元奖励。

各乡镇人民政府、惠南工业园区要围绕各自主导产业培育若干个专利密集型产业,遴选创新技术方向,围绕重点和关键技术难点开展联合攻关,创造一批高价值发明专利,增强相关产业和区域的核心竞争力。结合实施“数控一代”示范工程和“泉州制造2025”,引导各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和优势企业、知识产权运用标杆企业、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专利工作基础较好的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围绕台商区重点产业转型升级路线图开展专利布局。同时,建立创业创新专利申请绿色通道,每年评选推荐一批技术水平高、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的优秀专利项目。鼓励企业参加国家、省、市发明专利奖评选,对获得表彰的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3万元奖励。对在台商区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购买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其他科技服务机构的专利技术交易额单项达10万元-200万元,属非关联交易并实施转化的,区财政将按技术交易额的5%给予配套补助,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但是,对已享受其他各级政府补助的企业不重复补助。

专利技术关键在转化运用。台商区每年将支持一批符合台商区产业发展方向、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的高新技术领域专利技术项目的实施,支持企业将自主专利技术实施和转化。对各级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自行实施转化,并产生新的经济社会效益的发明专利项目,优先推荐参评重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市级专利产品产业化项目立项。同时,鼓励各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中介机构及各类创新平台开展专利运营服务。促进专利技术向生产力的转化,尽快形成产业化。

加大专利保护力度

提升知识产权管理效能

专利保护是专利制度在企业发展中发挥促进作用的根本保障。对于专利侵权行为,台商区也绝不姑息,坚决予以查处和制裁。《意见》提出,政府主管部门要指导、帮助企业建立和完善专利保护的规章制度,积极配合上级业务部门严厉查处和制裁各种侵权行为,及时有效地处理专利侵权纠纷,同时进行广泛的宣传,做到处理一案,教育一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涉嫌构成刑事犯罪的假冒他人专利案件,要配合司法部门进行查办,确保专利权人的合法利益。

同时,加强互联网、电子商务等新业态新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注重源头治理,加强医药、食品、环境等民生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定期开展对重要市场、重点领域、重大展会的专项检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区域协作,形成协调、顺畅、高效的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和工作合力。完善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制度,有关部门在重大产业规划、高技术领域重大投资项目、重大技术和设备进出口等经济活动中应开展知识产权评议,避免出现重复投资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情况,提高创新效率,降低产业发展风险。

《意见》还强调,要引导企业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加大对发明人的奖励力度。推动泉州华光职业学院等高等院校和有关科研院所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奖酬制度,将发明专利的产出和运用情况作为职称评定、收益分配以及重点实验室、重点科研基地认定的评价指标。推动企事业单位专利成果处置权管理制度创新,职务发明人或团队可优先使用、处置专利及获得收益,调动单位和人员申请专利的积极性。

构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

加强教育与人才培养

《意见》支持知识产权代理、咨询、评估、运营、法律服务、战略研究等中介服务机构集聚发展。加强对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监管,建立信用评价和失信惩戒等诚信管理制度,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对在台商区新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或国内专利代理机构的办事机构,并服务一年以上的,一次性给予3万元的奖励;对有专职人员常驻台商区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每年度为我区服务专利授权100件以上的(其中发明和实用新型占30%以上),给予10万元的奖励。

同时要加大招才引智力度,增加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储备。鼓励高等院校到台商区建立知识产权学院,开设专利代理和信息分析利用类实务课程,将知识产权纳入学生素质教育体系。大力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业从业人员执业教育和专业技术人员、企业管理人员的知识产权业务培训。鼓励开展以发明创造为内容的学校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推进中小学知识产权普及教育试点工作。对全国、省、市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中小学校,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本报记者 郭慧杰 陈桂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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